#請益 #請益 雇主國定假日不給雙倍薪資 檢舉

大家好 想問問大家 因為第一次遇到比較奇特的老闆(?) 最近已經提離職了 但若同事檢舉老闆未遵守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給予雙倍薪資 但檢舉時 我已離職 那這樣我還是會收到補償(?)嗎 還是我也需要檢舉呢? 因為同事的資料比較齊全 我只有一個月(4月)的資料 ‼️請大家若是領現金 老闆有給你確認時數的單子(薪資條)記得拍起來 因為當時忘記了 所以只剩下一個月份的紀錄🥲🥲 謝謝大家了🥹🥹🥹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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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檢舉才會有,而且他沒給你薪資條也是違規事項之一。我以前遇過的慣老闆就是這樣,你拍的跟他之後報出去極有可能不一樣(我後來沒檢舉他,是因為該拿的薪水有拿到了,不想再跟他們糾纏了)
B1-1 正常來說,每個月手邊都應該要有列出無論是用匯款或現金薪資的明細(包含詳細列出底薪、津貼、獎金、扣的勞健保金額、最後總額⋯⋯⋯等)金額一定要跟自己拿到的一樣。叫你簽名就是確認你有收到,但也要一份給你(用email也可以)。至於怎麼確認報出去跟給自己的一樣,這基本上很難確認,除非你向勞工局檢舉時數不一樣(前提你有證據了)公家機關進行「勞檢」才能確認。我當初是因為薪資其他問題跟雇主吵起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意外情急之下開錯檔案,我才發現怎麼數字不一樣(還是不一樣的很明顯,一眼就看得出來)我連我自己手邊的照片都沒有打開對照就發現不一樣了。他事後瘋狂否認不一樣,也打死不再給我看,後來馬上主動補少給的薪水叫我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