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資訊 詢問被資遣的年終問題

前陣子公司借發了pip給我,訂定的目標我也知道做不到,所以資遣這件事我心裡有準備了! 今天跟人資面談 提到依法給予 資遣費、謀職假、證明書等等的 因為有心理準備,我自己也先爬了一些文章,有看到有人說,如果薪資是保證年薪,其實可以要求年終要依照比例給予。 目前我手上有的資訊: 「公司核薪信件是寫,保障年薪13個月」 「正式offer是寫, ▪️固定薪資:每月薪資+一個月年終獎金 (註:年終獎金領取條件依工作規則規範) ▪️變動薪資: 一年兩次的個人績效考核獎金」 所以今天面談的時候有向人資提出,但人資說,入職的時候有簽名「工作規則:年終獎金發放時需要在職」,但是我後來想想,這個條件無法達成,是因為公司資遣我,所以無法達到發放條件,這樣還有爭取的空間嗎~希望有經驗的可以分享~ 我週三有約政府提供的勞工面費諮詢律師面談,但因為週一週二還是會進公司,以及我剛剛才請人資提供他說的當初簽訂的工作規則,因為我這邊收到的入職檔案已經被下架打不開,人資還說公司目前系統公告欄的公司規則不是準則,我怕我沒有相關準備,又被拉去談,想先問問大家有沒有經驗可以分享,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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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有沒有時間跟公司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