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步入職場那麼久的一段時間
還是生平第一次拿到非自願離職單
為什麼呢?
因為怎麼可以拖欠薪資了!!!
於是為了不內耗
我發出一封信告知違反勞動協議
需要給我單子不然勞資協議上見
然後迅速辦理交接了
當下是真的很爽
畢竟好像聽說可以非自願離職補助
但才工作不到的一星期的時間我又開始焦慮了
再申請補助流程時繁瑣下
又得知因為前公司有欠勞工局費用
她:如果領不到補助得問問勞工局
我:可是我連最後的薪資都還沒拿到耶~那勞保局拖欠的也未必會先付
然後又焦慮那以後月收入5萬的我該怎麼處理(又轉念一想萬一又拖欠薪資了呢)
更焦慮的是又沒有補助的我該怎麼租房
然後她問我:有兼職嗎?
我說:之後可能會有,會沒錢領嗎?
她說:看你兼職的薪資比例扣除
但現在我還是不後悔,畢竟我還是很開心
因為遇到不公的事本來就該自己討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