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打工的勞健保到底該扣多少?很多人不知道有「部分工時級距」

大家好,我是之前在這裡分享過薪資結算器的那個研究生。 這次想先分享一件我做工具時查到、也很容易被忽略的事: 部分工時勞工的勞保投保薪資,不一定要從每月最低工資 29,500 元起算。 但先提醒:當月領多少薪水,不一定就能直接推算當月應扣多少保費。 級距、投保期間,以及薪資是否浮動,都會影響核對結果。 以下依民國 115 年(2026 年)適用的官方資料整理。 ▍先講結論 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另有部分工時勞工適用的較低級距,最低從 11,100 元開始。 這裡的「部分工時」,是指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不是只要領時薪就一定算部分工時。 如果你符合部分工時身分,薪資未達每月最低工資,勞保投保薪資可以依適用級距覈實申報,不必一律從 29,500 元起算。 舉例來說,假設: ・每月薪資固定,且已依該薪資正確申報 ・在同一單位同時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 ・全月加保,且沒有個人保費補助 依勞保局 115 年官方保費分擔表: 月薪 12,000 → 投保薪資 12,540 → 勞保+就保自付合計 313 元 月薪 15,000 → 投保薪資 15,840 → 合計 396 元 月薪 20,000 → 投保薪資 20,008 → 合計 500 元 月薪 25,000 → 投保薪資 25,250 → 合計 632 元 如果月投保薪資是 29,500 元,同樣條件下,自付合計為 738 元。 所以,月薪一萬五、薪資單卻扣七百多元,可以先確認申報級距與扣款內容。 但不能只憑這兩個金額,就認定公司算錯。 ▍115 年部分工時適用的較低級距 11,100 → 12,540 → 13,500 → 15,840 → 16,500 → 17,280 → 17,880 → 19,047 → 20,008 → 21,009 → 22,000 → 23,100 → 24,000 → 25,250 → 26,400 → 27,600 → 28,590 這 17 個金額是這樣來的,官方寫法比一般人想的繞: 分級表備註第三項規定,部分工時勞工薪資未達最低工資時, 月投保薪資分 11,100 元(11,100 元以下)及 12,540 元(11,101 至 12,540 元)兩級; 超過 12,540 元的,依備註第二項「覈實申報」。 而備註第二項那 15 級(13,500 至 28,590),條文主體是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 部分工時是透過第三項被引用過去適用的。 所以實際可用的級距就是上面那 17 個,規則是找第一個不小於月薪資總額的級距: ・15,000 元 → 15,840 元 ・16,000 元 → 16,500 元 ・未達 11,100 元 → 仍以 11,100 元申報 薪資總額超過 28,590 元而未達最低工資的,依本表第 1 級 29,500 元申報。 (另外備註還有一段是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從 6,000 元起六級,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自付額怎麼算? 勞保局的「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表頭寫的是兩個費率:普通事故 11.50%、就業保險 1.00%, 一般受僱勞工的自付比例都是 20%。 官方是兩個險分開計算、各自四捨五入到元,再相加。 以投保薪資 15,840 元為例: 勞保:15,840 × 11.5% × 20% = 364.32 → 364 元 就保:15,840 × 1% × 20% = 31.68 → 32 元 合計 396 元,跟官方表上的數字一致。 如果直接用合併的 12.5% 一次算,大部分級距會一樣, 但有些會差 1 元:例如 12,540 元用 12.5% 算會得到 314,官方表是 313。 要核對薪資單,直接查官方分擔表最準。 那張表是按加保日數列的(1 日到 30 日),全月加保就看 30 日那一列。 月中到職或離職,就對應實際加保天數那一列,不是自己乘比例。 ▍為什麼當月薪水,可能對不上當月投保級距? 這是最容易誤會的地方。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7 條規定,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月收入平均為準。 所以,如果你的班表和收入每個月都不同,不能只拿這個月的薪水重新找級距,就認定這個月保費應該是多少。 而且,投保薪資調整有申報期限,並自通知勞保局的次月一日生效,不會每次薪資變動就立即同步。 新進員工若月薪資總額尚未確定,也另有依同一工作等級員工薪資申報的規定。 申報基礎中的薪資,則是依法屬於工資的給付,不能只看底薪,也不能把所有入帳款項都一概算進去。 ▍只上幾天班,是不是只繳幾天保費? 不一定,要看是否持續在職。 如果是固定排班、具有持續僱傭關係的部分工時工作,應從到職日持續加保到離職日,不能只在有出勤的日子加保。 例如整個月都在職,雖然只排八天班,仍不能直接把保費乘上「8/30」。 若是月中到職、離職等非全月加保情況,才須依實際加保期間及官方計費規則核對;勞保計費每月以 30 日為標準。 ▍健保要另外看,不能沿用這張勞保級距 健保有自己的投保資格、投保金額分級表與計算規則。 **不能因為是打工或兼職,就自行選擇掛在父母、公所或職業工會。**是否應由工作單位投保,要依實際工作情形及法定資格判斷。 例如,原有投保資格尚未喪失,且從事未逾三個月的短期性工作,依法可以維持原資格投保。 這也不代表所有新進員工的前三個月,都可以不由公司投保。 如果是一般受僱者由公司投保健保,目前一般保險費率為 5.17%,本人自付比例為 30%。 115 年一般受僱者的健保投保金額第一級為 29,500 元,不能套用前面的 11,100、15,840 等勞保級距;自付金額還會受到依附眷屬及補助等因素影響。 即使一般健保不在這間公司投保,符合條件時,也可能涉及補充保險費扣取。 ▍怎麼自己核對一次? 找出薪資單上的勞保、就保、健保等扣款,確認是否合併列示,以及扣的是哪個月份。 向公司確認該月份的「勞保月投保薪資」與加保期間,也可以透過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查詢自己的投保資料。 依該月份適用的官方保費分擔表或試算系統,核對個人應負擔金額。 再檢查申報級距是否符合薪資資料;收入浮動者,須考慮最近三個月平均及調整生效時間。 如果仍有差異,再確認是否有補扣前期保費、健保、其他扣款或補助。 扣款是否按申報資料計算,以及申報資料本身是否正確,要分開確認。 不知道怎麼問,可以直接說: 「想確認一下,我這個月扣的是哪個月份的保費?勞保月投保薪資申報多少?這筆扣款有包含就保或健保嗎?」 不用先指控誰算錯,把資料對清楚就好。 ▍最後,回到我做的工具 我也把這些級距整理進自己寫的薪資結算器,讓大家貼上班表後,可以依輸入資料估算薪資與勞健保,再把薪資單金額填進去,逐項比對差異。 工具提供的是估算與比對;實際投保資料及扣款原因,仍需要另外確認。 免費、免下載、不用登入。工具連結也放在留言。 你們拿到薪資單時,會核對保費,還是通常只看最後實領多少?
▍補充 因為我也不是相關法律專業,這篇文只是把官方公開資料整理成比較容易理解的版本。 本文範例有特定適用條件;個別投保身分或扣款有疑義,仍應向投保單位、勞保局或健保署確認。 如果發現引用或整理有誤,歡迎附上官方資料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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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115 年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115 年起適用) 
保險費費率及負擔比例 
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 
勞工保險條例第 15 條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7 條 
就業保險法第 8 條、第 40 條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 
健保一般保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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