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次曝光

#請益 三個多月的工作要放進履歷中嗎

第一次發文文筆及排版不好請見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題 我是今年畢業生,今年 6 月中找到第一份工作。但進去之後發現自己真的沒有很喜歡目前的工作內容,加上對工作型態沒有很適應,所以後來就先開放 104 履歷,想看看有沒有其他適合自己的工作。 當初開放履歷的時候,因為這份工作還沒滿 3 個月,所以沒有特別更新履歷,沒有把目前這份工作寫上去。後來有收到一間公司的面試邀請,而對方 HR 目前也不知道我其實還在職。 比較尷尬的是,面試安排的時間剛好已經超過工作滿 3 個月,但又還不到 4 個月。而且目前這份工作的性質,跟接下來要面試的職缺其實沒有什麼相關。 這種情況面試時到底要不要把目前這份工作經歷放進履歷?放上去的話會擔心面試主管覺得我的工作經歷太短穩定度不好,另一方面也會擔心原本HR不知道我還在職,如果現在突然把這段工作經歷補上去,會不會讓人資覺得我之前沒有主動說明,反而影 響面試的機會。 不放的話又怕之後如果真的錄取,要離職的時候已經超過 3 個月,會涉及交接,導致可以到新公司報到的時間比較晚。另外也擔心履歷上沒有寫目前這份工作,但如果後續 HR 知道我其實還在職,可能會不好解釋。如果新公司之後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之類的文件,到時候才發現履歷沒有寫這段工作經歷,反而會更尷尬。 另外想請教一下若真的決定放上去,這種情況需要在面試前先打電話跟 HR 說明自己目前其實還在職嗎?還是面試當天再主動跟面試主管或 HR 說明目前的工作狀況就可以?目前真的有點不知道哪種做法比較妥當,所以想問問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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