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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請教勞基法戰神

目前工作是固定休禮拜五、六 10月份的假只有休如下圖
megapx
我理解的是固定五六+補假兩天應休12天 但公司方是說10月紅字共11天 所以應休是11天 如下圖的紅字
megapx
查GPT是這樣⬇️
megapx
人資是回覆我: 目前以每7天有安排兩天休息,勞動法令是以週為單位,並非以月,所以只要每週有安排兩天休息(或符合7休一),就屬合法的排班方式。 目前每月應休天數計算方式,依照人事行政機關公告年度休假「紅字」休假天數計算,10月應休11天。 已經被錯亂了有沒有勞基法大師能幫我解答
sticker
哈哈
愛心
森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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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休六日 其中有個五六日 跟六日一 這個月休11天
看起來你10/10要補假沒錯啊,我家人是休日一,就是照你想的那樣休假,如果有問題我覺得可以再問勞工局
就算按照HR說的 以週計算10/5~10/11也應該要給你三個休假日 況且不管以週計算或是以月計算都應該要符合休假天數總和 推薦做法1.直接去跟HR吵,拿出法條直接去跟他據以力爭 做法2.乖按照班表上班,發薪水後去勞工局檢舉 跟HR吵架記得錄音,凡事以文字溝通為主,接電話也要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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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國定假日幾天就是要多休幾天,10/10是你本來就有的例假或休息日~你可以反問8月的時候有按照行事曆紅字多給你一天休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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