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專利部門的存在價值,誰說了算?

匿名
企業每年花錢申請專利,主管總會問:「這些專利到底替公司賺了多少錢?」
回答:能建立競爭門檻、降低侵權風險、保護研發成果。主管接著問:「所以到底賺了多少?」
問題是,沒被競爭對手告,可能是風險控管成功;沒被抄襲,可能是專利發揮作用。但這些「沒發生的事」,究竟該怎麼算成績?
更尷尬的是,技術是研發部門開發的,產品是業務部門賣的,專利部門卻得獨自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
支出看得見,貢獻算不清。
企業內專利工程師最難的,究竟是保護公司的技術,還是證明自己值得被公司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