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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 政府失業補助看得到不見得領得到

匿名
以前沒有經驗不知道,以為只要非自願離職都可以領到政府的失業補助
現在才知道還得要符合相關規定
例如從去就業中心登記往後推14天都沒找到工作才能領到
但本身剛好遇到要跨縣市搬家
沒辦法馬上去要新住所的就業中心登記
而且對方跟我說現在都至少要排到11/20以後
我預計11月初搬家就希望看能不能趕快找到工作
本人因家庭因素導致我現在生活負擔真的很重
所以我實在沒辦法等太久
假如我能順利很快找到工作當然是好事,但如果覺得不適合還得在1~2個禮拜內提離職,否則超過14天,政府會視同你適應這份工作而不給失業補助
然而我現在的狀況可以說是雪上加霜
同時面臨失業又要負擔沉重家庭經濟壓力
像我這種這麼需要補助的人卻不見得能得到幫助
而政府這樣的政策在我看來是變相得在欺壓弱勢的人,有些人搞不好家裡暫時不缺他這份薪水
所以工作慢慢找也無所謂,運用一些技巧超過2個禮拜不要找到工作,輕輕鬆鬆拿到失業補助
而真正很需要獲得幫助有經濟壓力的人卻不見得能領到
我在想難道之前都沒有民眾反應給相關單位嗎
個人覺得台灣社會福利有關失業補助這點真的做得很差
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不一定能得到幫助
雖我知道政府是想杜絕有些勞保蟑螂為了想詐補助故意表現很差讓公司資遣他
但這限制一堆會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就看得到不一定領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