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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著作權與專利
國立政治大學
想請問假如在漫畫或小說,看到尚未於市場出現的東西,是否能自己做成實品買賣。例如:漫畫裡有一樣主角特有的、創新的多功能背包,是否可以不經作者同意做成實品販賣。
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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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僑光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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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是著作,精神產物 功能性的產物是專利權,日常生活的輔助用品 但是製作方法屬於營業秘密,解釋成這樣,基本的中文能力就能分辨 例如食譜跟菜刀分別是屬於甚麼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著作 專利 營業秘密 商標的統稱,以實際的法規名稱來分類 這個只有校內隨堂考試才有機率問的東西,就不用凹知識產權的報酬 連這個也要討錢,大不了可以懶得回答叫原PO自己google (我自言自語)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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