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幹嘛希望廢除學分班報考?
國立臺灣大學
前情提要
本版不時有類似的討論,前陣子也看到很多人忿忿不平為何僅修讀20學分就可以報考司律,剛剛好奇搜尋了考選部有無做過錄取人數相關統計,發現106年有做,資料如下:
來源:(在第8頁)
如果再從「較105年+-」那欄看來,105、106年,非法律系以修讀20學分資格通過一試+二試的人,各為1人,但報考、到考的人數都破千人,可以說是分母大本營吧,貢獻了超過100個二試錄取名額,但最後只有1個人上榜欸。
雖然只找到106跟105年的資料,不過開放修20學分報考是在民國95年左右,代表這個統計也不是剛開放的時候做的,推測近幾年應該不至於學分班學生突飛猛進吧?
這麼看來,開放學分班報考對於法律系學生來說應該更有利才是吧?
支持廢除學分班報考的人,想要為了每年個位數的錄取人數,放棄掉增加100多個名額的機會嗎?(還有放棄掉學校開學分班賺$$,增加經費來源的管道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