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18歲公民權根本不用修憲吧?

我是覺得這次修憲案肯定不會過 誰叫修憲門檻高的很智障 不過18歲公民權解套似乎不難 1. 不應該直接將憲法130條反面解釋為未滿20歲無選舉權 2. 可以將憲法22條擴充到18歲公民權 如果執政黨有心有推18歲公民權 與其等著修憲通過 倒不如直接修改選罷法 讓18歲就可以選舉罷免 賭賭看大法官會不會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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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多老師主張調降選舉年齡只能修憲不能修法的喔,像陳愛娥、江大樹、劉建宏、蕭文生、楊泰順、廖達琪、黃錦堂等老師都是。可參考
廖元豪老師亦承認自己是少數說喔。可參考圖片。
mega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