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為何國民法官判比法院法官重?

男子酒駕撞死人拿900萬元和解 新北國民法官判4年5月 | 鏡週刊 | LINE TODAY
高雄議員韓賜村也是酒駕撞死人,判緩刑。國民法官判一年八個月。 肇逃判到三年多。 國民法官看起來很可怕耶!是不是用感性在判刑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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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中華民國法律很奇怪。有兩事怎麼都不應放進刑事審判裏的。一是易科罰金。二是和解。在 common law 和 Code Napoleon 系統裏。都是民事。不是刑事。現在這樣有點刑事民事不分。 刑事就是國家要懲罰醉駕殺人的犯人。他願意賠償給受害人。和國家懲罰風馬牛。 易科罰金也很莫名其妙。說穿了就是有錢人可以「買」下自己的自由。這樣分明是歧視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