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修憲問題開南大學假設臺灣成功跨越修憲門檻,在憲法增修條文裡加了許多迫害人權的條款(此處不涉及破壞國民主權原則、民主共和國原則、五權分立原則),那麼司法院有沒有權力宣告新的憲法增修條文違背聯合國憲章及其他相關保障人權的公約,將憲法增修條文退回立法院重新審議 這裡先不管新憲法增修條文的具體內容為何,依照政治學、比較憲法學及聯合國各種有關保障人權的公約做討論請益憲法修憲政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