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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通常會告人家公然侮辱和誹謗的心態是什麼?

如題 每次讀到刑法309條和310條都很好奇會告人家公然侮辱和誹謗的心態是什麼?
真心認為自己人格尊嚴受到侵害
14%
單純被罵心裡很不爽
45%
想爽賺一波和解金
24%
想給對方留下前科當作教訓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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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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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px
認真會需要告誹謗的地方其實不少,但是認真需要告公然侮辱的地方少之又少。
有兩個地方錯了。 第一,會去告人的人通常連法條都不知道,只會泛言「妨礙名譽」,更不可能分得出來什麼是公然侮辱、什麼是誹謗,甚至會說成「毀謗」。 第二,少了一種心態,就只是單純想浪費司法資源噁心別人而已。這種人沒有你的四個選項的任何一種情形,就只是個王八蛋而已。
B3(已編輯)
通常「不覺得」對人有公然侮辱及誹謗的人的心態又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