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二試作答內容回憶

上來分享是想知道電腦打字是不是大家字數都有暴增很多,我自己是因此能多寫一點茲有附言啦。 這兩天真的很焦慮混亂,寫得很差的像刑法和基本權審查大都忘了(因為不知道自己在寫啥),第二天的科目記得的比較多,我只求寫這樣能上律師就好,我不求司法官,拜託拜託,吊車尾上榜也沒關係plz🙏 公法 第一題 1簡單帶到規範保護理論,但忘記引戶籍法是否為主觀公權利,另外基本權有隱私權侵害,本於防禦權有訴訟權能。訴訟合法,惟實體上無理由 2採寬鬆審查標準,一望即知的特徵的寬鬆審查 3繼續採寬鬆,性別揭露在社會上很重要,就算涉及肖像隱私資訊自主,因皆為明顯資訊,且公共安全重要,合憲,感覺有記錯實務 第二題 1多階段行政處分,都是行政處分,都可提撤銷訴訟,前面的雖是內部行為,惟無其他機關需參與, 審查,已成熟可例外提前救濟 2實務不得審查,例外無可期待救濟時可,惟我基於司法權功能採不拘束法院,可審但不可撤 3人數逐漸寬認,預算主決議又分不真正主決議和真正主決議,前者只有事實上拘束力,後者為預算之一部,本件為不真正,但有外觀應類推49,縱認爲真正主決議,因520為特殊法規範可直接適用 刑法略,完全胡說八道,只記得寫甲竊盜,乙無罪,沒寫結果延後發生,沒寫所知所犯,都簡單涵攝 刑訴 1未明文,審查基本權干預架構,最後認為各條含228-230或153-1特殊強制處分皆無法正當化授權依據,158-4沒過 2亂掰,因為第一次沒真正羈押,本次是第一次重大人身干預,應重新審酌原因與必要,忘記我掰說要類推第幾條,應給予陳述機會,構成裁量濫用 3似乎記錯實務,認為實務說即使有證據能力,仍應限於客觀不能來,否則仍應對質才算合法調查沒論述好,掰一個學說說類推自然人鑑定,但採實務因無漏洞,只能當立法論,具結則擴張解釋某法條,此外應立法以質問法則取代僵化之傳聞法則,並引入概括宣誓制度 國文 我覺得我兩篇都不錯,尤其感性文自認寫得很好,是我有史以來寫作文最好的 算是大幅超常發揮,但據說是神秘的改題標準,靜待結果,這是我最期待分數的科目,究竟會超高還超低完全不知道 民法 第一題 1忘記147,只寫實務認為到期可以預先不行,學說認為應無不可,涵攝未罹於時效,立法論時效有相對化趨勢,應修法 2短期時效目的保障債權人,長期保障債務人,短期知有損害採大致底定說,長期損害發生和加害行為採後說,本件不能但誠信原則可 3承認身體健康權,身體自主權,擴張至微觀損害…有批評過度擴張至意思自主,惟本文保護被害人 第二題 1無效無效,三見證人分工可以,但沒點出員工不能見證人,寫同意非指定,預擬遺囑no,蓋章或認民法3但本文no 2不採附保護第三人利益契約,擴張184一項後段,違反律師法,構成184二項 3當場翻法條用掰的,前兩人無債權,縱有,抵押權人依物上代位類推抵押殘餘物,取得權利質權優先 民訴 第一題 1共同共有債權,有認為履行不可準用,有認為821限物權,惟兼顧訴訟法觀點,有便利…故適格 2欠缺,不可為自己請求,應為全體,但應闡明補正,掰法條,基於保障訴訟權,應分別認定資力,類推民訴107二項精神輔以85條,分別觀察酌定訴訟費用 3類似必要56不生效力,有效 第二題 1公管條例已明定,退步言之,實務七要件,學說三要件,符合40條3項,基於協議,實體法有管理處分權限訴訟法有訴訟實施權,為任意訴訟擔當,適格 2法定需事前事後,任意不需,故似無理由,惟A故意不爭執,訴訟上未呈現,應為新事實新證據,且若錄影為真,任意訴訟擔當將不合法,當事人亦不適格,可能構成適用法令錯誤,故應允許再審,另外隨便找理由說亦應可提507-1 商法 公司 現場硬掰,翻法條40分鐘找到自我交易要監察人代表,要理由揭露並迴避表決,違反忠實義務23條1項,立法論刪除監察人業務執行,回歸揭露和迴避 保險 法感情掰,該條保障不被操弄和解金額,損及保險人利益,但被保人仍為和解主體,若和解金額未超過保額,保險人要不同意應具體證明被保人濫用,本件保險人無理由 證交 1公開收購違反公告義務,但因企併法亦有規定,法秩序一體,基於併購目的應合法,記錯企併法%數,立法論因實務共用同張表格,應修法統一 2公說書不實basic案+質與量分析,詐欺市場推定,成立責任,應賣人可求償,(我寫到這裡而已 我說用掰的是真的沒看過或幾近忘記爭點,現場翻法條猜爭點,完全沒有凡爾賽,另外我靠自己法感情獨創了一堆類推適用說不知道會不會有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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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今天敝校行政法老師就說不能開保護規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