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婚後開銷 誰負擔

最近跟閃討論到婚後 我月薪65k 他月薪50K 1.她堅持台北買房 1000萬房子 扣除頭期300W 每月約25000 他表示願意幫我出一半 但是房子要共同繼承 2.她表示凡舉小朋友學費、才藝費、保險費、尿布牛奶都必須我負擔 3.家電水費生活開銷 他表示這是一家之主的責任 要我出 4.出國 遊玩費用 他說國內你負責 國外一人一半 小孩子的開銷都歸你 5.然後他堅持要生兩個 我問他 那你的月薪呢?他說 他會存起來? 我抗議 但他表示他的同事都是把錢給老婆管 男方自己花零用錢....我感覺到一陣頭暈目眩 有人也是這麼悲慘下場的男生嗎? 為什麼婚後花費不是一人一半或者我負擔3/2呢? 這樣..男女不平等太嚴重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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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用%數是個比較公平的方法,像是我跟閃有談論過這個問題。他本來是說全部的錢都直接放在共同帳戶(他目前也是賺比我多),我說這樣如果各自有想買的東西有點受限而且如果要慶祝什麼節日是買對方的禮物難道是從共同帳戶拿😂😂?感覺有點怪,所以我說各自拿70%的薪水,能者多勞(出)唄放入共同帳戶, 像是房貸跟生活開銷跟以後有小孩就用這個繳。然後各自有30%自行處理,像我想要給孝親費而閃不是臺灣人(國外父母大多18歲時放生,大家平時用學貸或者打工)所以理所當然我覺得孝親費是用我自己的錢而不是共同出。反之他是漫威跟dc迷......我們家已經有四大書櫃漫畫(比我還高的那種),我覺得要是從共同帳戶出我也會小小不爽。建議可以兩人討論%數的多寡跟合理程度,希望這個建議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