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婚後一起買的房子不登記老婆名下,岳母就要我們離婚
匿名
我跟老婆計劃買房開始有些討論
負擔方面頭期款、貸款都是兩人平分
預計由老婆為主貸款人,我固定匯款到老婆戶頭
房子登記方面我原本想共同持有登記
但老婆堅持要登記在她名下
老婆的理由是這樣她才有安全感,婚後買的房子是共有財產,所以登記誰沒差,理所當然都是登記給老婆
而我的理由是兩人一起平均出錢的,就共同持有應該很合理,雙方都有保障,而且我也是需要安全感,雖然共同持有會同時用掉兩人的一生一次的優惠,但為了安全感我覺得是沒關係的,這畢竟是兩人辛苦多年賺來的錢買的房子
還有考慮到對房子的處分權,這樣將來房子要變賣都需要兩人的同意才行,而不是只需一個人就可以進行的,我也覺得房子的處理要雙方討論都同意很合理
岳母知道這件事很火大,質疑我為什麼要共同持有,不能登記給老婆,這麼不信任老婆,最後給我兩個選擇,房子登記老婆或離婚
還有一個預告登記的方式,但如果我想這麼做,可想而知岳母和老婆一樣會質疑我
沒想到這件事會這麼嚴重到要用離婚相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