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個笨蛋問題 拜託大家幫我解答…預告登記VS共同持有
匿名
現在房子是未婚夫名下
結婚後打算去用預告登記
想問如果我們離婚了
這個預告登記還算數嗎?
還是離婚後預告登記也會一併不見?
又或者是一定要我本人去塗銷?
再問
假如我們離婚 我主動去塗銷預告登記
那我當初付的貸款 家電 傢俱 這些都還能各半分嗎?
還是當我塗銷預告登記之後
我跟這間房子就沒任何關係
全部東西也都沒辦法討回?
這樣預告登記對女生真的有保障嗎?
還是要選擇共同持啊?
這樣離婚至少財產還能各半分..
感覺用預告登記
之後塗銷掉了我好像頗吃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