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禾馨新生診所手術「刺穿子宮」出人命 美女醫認罪賠千萬換緩刑5年

常在媒體解說婦產科專業的前禾馨新生婦幼診所劉姓女醫師,去年替女病患動子宮鏡手術,不慎讓病患腹腔大出血,最後轉院不治,案發後她離開診所,並積極與死者家屬談和解,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女7月徒刑、緩刑5年。雖可上訴,但以判決出現違反認罪協商的法定事項為限。 判決指出,劉醫師於去年9月14日早上8時許,替李姓病患動子宮鏡手術,竟疏於注意,以器械刺穿病患子宮及刺傷右側內骼動脈,導致李姓病患心跳及血壓驟降,經送台大醫院急救,仍於同日下午1時41分許宣告死亡。 案經李女丈夫提告,劉姓女醫師偵查中坦承不諱,檢察官根據相關送醫、病歷、相驗等資料,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劉醫師與禾馨診所積極與病患家屬調解,家屬同意以1050萬元和解,且劉醫師與診所已連帶支付700萬元,餘款從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直到付清。 台北地院審酌,劉醫師認過失致死罪、沒有前科,所以准許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程序審理,判處7年、緩刑5年,若沒履行和解條件,即撤銷緩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醫訴字第5號 被      告  劉安潔 疑似是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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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識這位醫師也不會在台灣執業,所以先說明我不是她的什麼親友團幫忙洗地。 但我覺得這個行業已經在各方面都受到很多壓力了,同行之間,互相監察的同時,也應該客觀公平才對。 所以,如果今天她是本土學歷, 風向是不是就會不一樣,說醫師也是人,不可能保證永遠不出錯?(旁邊膽囊結石手術意外死亡的post, 一面倒都是在偏袒醫師) 還是說外國學歷的醫師整個行醫生涯都不可以出一點錯,不然就要被公審? 外國學歷的確有資歴參差不齊的情況,但是不是真的要一竹竿打一船人?她應該也有通過本土的婦產科專科考試的吧?如果她執行過很多類似的手術只有這一件出事,是否代表她就是不合資格的醫師? 而且至少我看到她有積極承擔事件並給出賠償。 說實在的我覺得學歷在哪裡念的真的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國家各方面的考試要更嚴謹。像美國USMLE基本上第一次沒有通過的話,就很難再Match,台灣可以提高對外國學歷醫師的職業要求。 但是對於已經通過國家要求執業的醫師,還是應該以過往的誤診紀錄以及品行去評論是否一個好醫師吧。 現在有些風氣跟言論根本跟獵巫一樣。
B11(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