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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 想報國卻要先「放棄身障證明」?關於開放輕度亞斯報考志願役的提案與嚴謹配套

大家好, ​我最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了一項提案,想和大家討論一個長期被忽視,但涉及「國防人才招募」與「身障平權」的制度問題。 ​💡 現行體制的荒謬:報國居然要先「放棄權益」? ​許多具備輕度自閉症光譜(具亞斯伯格特質)的青年,從小接受完整療育,長大後情緒穩定、生活完全自理。更重要的是,他們在資通電防禦、無人機操作、影像分析、軍需數據管理上,擁有超越常人的高專注力與 SOP 執行力。 ​然而,現行體制的潛規則卻要求他們必須先至公所**「自願放棄身障證明(註銷手冊)」**,國軍才願意受理體檢。 ​這等於逼優秀人才在「基本權益保障」與「投身軍旅」之間做殘酷的二選一。如果入伍後適應不良退伍,手冊已經註銷,原有的社會支持體系也全毀了。 ​🛡️ 借鏡美以經驗,兼顧「國安」與「基層管理」的 4 大防線 ​為了避免「軍隊不是慈善機構」、「會增加基層連隊負擔」的疑慮,這項提案不是放水,而是引進美軍醫學豁免(Medical Waiver)與以色列國防軍「9900部隊」的成功經驗,設立了嚴格防線: ​1️⃣ 嚴格限縮範圍:「僅限輕度/亞斯特質之志願役(職業軍人)」,絕不包含義務役,維護基層部隊穩定。 2️⃣ 保留手冊+科學複審:保留身障證明,由國軍醫院及臨床心理師審查「當下實際行為能力與抗壓性」。想去戰鬥部隊者,須額外通過高階社交與抗壓實測。 3️⃣ 基層幹部完全免責:審查責任在國軍醫院與專業醫師,若入伍後出現適應問題,明文規定基層連隊幹部完全免責! 4️⃣ 健全退場機制:增設 3 至 6 個月入伍適應考核期,真不適應就法制化辦理退場,不拖泥帶水。 ​ ​​如果你也認同『國軍需要真正專才專用,而不是逼有能力的青年隱瞞特質』: 1.​懇請花 1 分鐘點擊 B7 留言的連結 幫忙連署附議 🙏 2.​幫忙轉發給身邊的軍中同袍、退伍學長或關心國防的朋友! ​少子化下國軍的人力與高科技轉型迫在眉睫,多一次轉發,就能讓合理且安全配套的制度被更多人看見!非常感謝大家! ​👉 連署附議連結放在 B7 留言區!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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