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精神官能症體位判定

請問各位,我已於台南成大醫院進行最後一次複檢及心理衡鑑,兵役用診斷書跟衡鑑報告也送回縣政府了,診斷書內容寫診斷:精神官能症(憂鬱型),個案於精神科就診數年,已於oo醫院精神科就診兩年,現今仍殘有症狀,日常生活功能減損,今天接到縣政府役政科來電告知複檢結果,縣政府兩位專科醫師已蓋章,縣政府目前判定體位為「免役」,現在要等11月初呈報出中央機關審核最終體位,請問這樣免役機率高嗎? 註:本人連續就診兩年 每個月都固定回診,沒有間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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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從實務來看,這段經歷有兩個層面可以理解: ​法規要件已具備 依體位標準,精神官能症需「規則治療六個月以上且功能減損」。長達兩年的完整病歷與成大醫院報告,已充分符合法規條件,這也是機率極高的主因。 ​行政程序的最後一步 地方專科醫師蓋章是「提案」,最終仍需中央(役政司)複核定案。目前只需耐心等候流程走完。 ​這不僅是一份審核,更是一段辛苦照顧自己的證明。程序終會結束,接下來不妨把焦點放回自己身上,好好歇息、重拾生活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