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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應該是有多少錢才能買多少股票,股票價值超過你的交割戶的存款就不能買,這樣比較合理,如果要T+2應該改成申請的方式,並由證券商去評估你的上限,T+2這個制度真的會害下錯單的人要去籌錢不然就違約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