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次曝光

土地增值稅要怎麼減免

我媽媽要送我一間小透天店面,打電話問國稅局説贈與稅可以免費(公告市值不高),但土地增值稅要66萬元 ,這間房子已經50年(殼已經折舊無價值,但就是土地值錢),我媽媽取得是34年前(民國81年),這三十幾年來都是出租收租,我們戶籍沒有遷去那邊,現在要贈與我(市值1600萬),請問要如何省土地增值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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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戶籍遷過去,不出租,滿一年,才能用自用稅率,然後除非你以後(這輩子)都沒有要賣的打算,不然不建議用贈與的,因為你的(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低於244萬,雖然贈與稅免稅,但是將來出售時的前次取得成本就是低於244萬,如果是200萬,你出售價格是1600萬,那就是(1600-200)差價的部分要繳房地合一稅,最高45%最低也要10%。當然,若是用繼承的房地合一稅結果也是不會改變,但就完全免增值稅,所以建議用遺囑的方式指定妳繼承,這是最省稅的方式。 若寧願繳增值稅也要用贈與的,如果贈與雙方在契約中約定,本應由贈與人負擔的土地增值稅改由受贈人代為繳納,這筆代繳的稅款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對價的一部分,因此這筆金額可以計入買方的受贈人的土地取得成本中,未來若要輕鬆出售,可在省一部分房地合一稅。 其實若要做長遠的節稅規劃,若將來極有可能有出售的打算,建議以買賣的方式處理,媽媽以市價1600萬出售給妳,然後分兩年度免除妳的頭期款,例如今年底明年初兩年度一起申報贈與(244+244),剩餘的部分(1600-488)向銀行貸款,貸款的錢回到媽媽那裡,再分年度贈與給妳還清貸款,這樣就能做到取得成本是1600萬,將來就很難課到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