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的危害,應該被正視的事實

每次想到這些問題就覺得心情很沉重,因此來這邊發文 原文:http://www.ngtaiwan.com/26587 引述 「在美國,流浪貓和被允許出門的家貓平均每天會殺死360萬隻鳥,每年至少13億隻。根據史密森尼生物保護研究所候鳥中心的估計,全美陸鳥的數量大約是100億至200億,被貓殺死的鳥類數量極有可能佔據了陸鳥總數的很大一部分。在棲地喪失和氣候變遷給美國鳥類帶來長期威脅的同時,近期有研究表明,戶外的貓殺死的鳥類比其他任何人類造成的威脅都要多。 這個問題並不局限於美國。2011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在全世界的島嶼上,家貓已對22種鳥類的滅絕有直接貢獻,並威脅著另外幾十種。在英國,研究者估計每年有5500萬隻鳥被家貓捕食,而在澳洲,由於瀕危動物所面臨的威脅,政府官員發布了對200萬隻野貓實施安樂死的計畫。」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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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許多動物權益非常重視的國家在流浪貓狗的捕抓予安樂死比台灣更加果斷, 同樣的保障寵物權益的法規也很多。 可惜台灣動保團體大多只要利益不要義務,只要0安樂死不管生態破壞。 只想要推動NRT等城市放養不管流浪動造成多少死亡車禍。 只喊國家公園捕抓狗,狗很可憐不管山羌被咬慘死,這堆只有自己喜歡的動物才是生命的團體我看多了。 所以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別再捐任何錢給這些推動放養或0安樂死的團體。 斷絕他們金錢凡止他們在做出可怕的假善真惡。 改給予推動飼養限制的團體(懂得權利與義務相等的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