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個大概時薪30的工作 後續

我是原po 原本的三千談到一萬五 確實是不會再多了 爸爸表示就談成一萬五還是是他的錯 但既然已經成立錢也拿了 就別再爭了 即使只是我爸和她口頭協議 錢拿了那就成立了 我再爭人家可能還要說我們的不是 若是再做塗白處理之類的那就是我的錯 應當就當作個教訓別再為此跟自己過不去 我向阿姨道歉 也將所有相關貼文刪除 若有需要會請求網友們撤下評論 畫都還會在
megapx
若不嫌棄的話還請各位光顧 不爭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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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覺得一言不合就亂帶風向比較不合理呢 大家都說爭取爭取大家都在幫你 各位網友都當事人? 當事人都不想管了就代表自己理虧 其他人到底在囉唆什麼 你覺得原po可憐是學生做錯事沒關係就去搞爛別人的店 憑什麼?難到是談好了再亂給價? 就算店家貪小便宜也是原po給的機會 要接案子本來就要有自覺 更何況又不是第一次 真是對以上有些留言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