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個大概時薪30的工作 後續

我是原po 原本的三千談到一萬五 確實是不會再多了 爸爸表示就談成一萬五還是是他的錯 但既然已經成立錢也拿了 就別再爭了 即使只是我爸和她口頭協議 錢拿了那就成立了 我再爭人家可能還要說我們的不是 若是再做塗白處理之類的那就是我的錯 應當就當作個教訓別再為此跟自己過不去 我向阿姨道歉 也將所有相關貼文刪除 若有需要會請求網友們撤下評論 畫都還會在
megapx
若不嫌棄的話還請各位光顧 不爭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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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2 我想…其實原po的目的,不是讓大家去灌爆粉絲團,然後給店家負評。 應該只是單純很氣,很希望有個抒發,然後有人可以給她拍拍啊,支持啊,這樣子。 結果,她不慎洩漏店家給網友們知道,結果變成現在這樣,應該是超出預期了。 加上,店家揚言提告。 為了保護自己朋友(她朋友有分享罵店家),也只好作罷不是嗎? 難不成真的讓朋友被告喔…不好啦。 而且…那還是爸爸的朋友耶 雖然這段友誼我看是破滅了啦 不過,終究長輩會勸和,不可能讓原po繼續堅持。 我不覺得報價會失去案子,結果不報。 如果阿姨清楚告知,只有3000,那麼原po根本不需要留2禮拜,搞不好真的3天就畫完一面牆,沒必要在那聞2手煙這麼久。 總而言之…我覺得這是一件,雙方都有問題的案件。 一個不知道報價,上來討拍。 一個貪小便宜,只願給材料費。 成就今日的「$3000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