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好痛心...關於病患放棄急救的真相

目前我是某教學醫院的實習醫師 分享一下最近見到讓我感觸很深的案例 72歲阿嬤因為突發的尿毒症住院 喘, 鉀離子高, 全身癢, 身體腫的不像話 自述最近這半年只覺得肚子脹脹的不舒服, 但沒去看醫生 電腦斷層掃下去懷疑是卵巢癌末期, 已經有肺轉移 尿毒症是因為腫瘤太大壓到兩側輸尿管, 腎臟報銷 病患本人意識相當清楚, 強調她不要做任何治療, 希望就這樣離去 在醫師和她姊妹的見證下, 親筆簽下放棄急救(全拒,包括洗腎,插管,電擊,壓胸,升壓劑) 在她還保有意識的五天期間,她的妹妹不斷勸說她要接受治療 每一次她都拒絕,強調自己年紀已大,就算治療也只是多痛苦幾個月 在加護病房第五天,她終於失去意識,但心跳跟呼吸還在 這時候她妹妹跳出來,夥同其他的家人,要求撤除病患的放棄急救(她先生已經往生) 不管主治醫師好說歹說,勸家人尊重病患意願, 她的家人都非常堅持 最後病人被插管,大腿被裝上洗腎導管,脖子被打上中央靜脈導管 洗了三次腎後, 病患醒了,但懷疑腦中風,講話胡言亂語(成功拔管) 一直到今天又撐了10天..相信病患的腦袋已經回不來了,剩一個空空的軀殼活著繼續留在人間受苦 她的妹妹很愛她,從住院就開始照顧她,大小便翻身拍背她都很積極 但這樣的愛..再我們旁人眼中,很畸形,很自私.. 在台灣, 你的命最後不能由你自己決定, 就算親筆簽下放棄急救也一樣 因為死人或腦袋壞掉的不會告人, 只有活人(家屬)會告 就算保證不會告贏, 要抽出時間上法庭還有找律師,就是醫師的噩夢 真的希望台灣法律能再多一些配套措施 好好捍衛病患本身的意願還有尊嚴 #補充: 很多人好奇難道本人簽了, 家屬真的能撤回嗎? 目前台灣法律的立場只有「鼓勵」尊重病人意願, 而沒有「強制」 也沒有足夠的法條保護醫師照著病患意願執行, 而不會被家屬提告 詳細的我並沒有深究 但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的是, 這就是臨床上常常在發生的事 不管北中南哪家醫院, 醫學中心還是地區醫院, 只要是醫護人員絕對見過這種場景 一般民眾可能沒什麼機會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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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0 樓上我們大家相互理性溝通就好,別起太大衝突,希望B80別被情緒字眼看不起我們醫護人員 我來跟B80解釋一下 卵巢癌,末期,各種轉移 壓迫腎臟 接下來就只有一路下坡了 目前科技沒有好到可以讓他多活超過3到6個月 而且是不好受的幾個月 除了每個禮拜洗腎三次 手腳水腫腫瘤慢性疼痛不說 腹部腫瘤加上積水可以等於肚子有10公斤 定期要洗腎室和急診室抽水 然後肺部轉移等於呼吸困難和肺積水 如果你有強烈求生意願,我尊重你接受各種煎熬,全力各種積極治療 對於痛苦到放棄治療的病患 沒品質的生命不如有尊嚴的離去 定期洗腎只是第一步,下一步不定期抽腹水 下一步不定期急診因為呼吸困難 下一步不定期抽胸水(如果是肋膜轉移) 然後你每天生活在會不定期進水的塑膠頭套 (讓你想像一下呼吸困難和幾近溺水的感受) 腫瘤疼痛只有最強的止痛劑嗎啡才能舒緩 嗎啡副作用噁心想吐 因為腫瘤已經吃不下了(包含沒胃口和腫瘤分泌的激素讓你想吐),你還因為藥物更想吐 接下來如果你還沒肺部轉移到無法呼吸插管 你可以先被插鼻胃管,強行灌食,灌完吐到嗆到的所在多有 嗎啡還有讓腸胃蠕動變慢的副作用 所以你可能都沒有大便,或是必須靠肛門塞劑 大概那時候的體力也無法自行翻身了 尿布尿管大概早就都插上去了 如果你的意識還在、還沒被嗎啡打暈 你能夠跟家屬溝通十個字都十分驚人 (不管是氣音、唇音或手寫) 如果我家人願意承受這些苦痛,我支持但也會不忍心 如果家人希望尊嚴離世,我再不捨都會尊重 要怎麼知道那個時機點是不是只有走下坡了? 癌末統計上就是幾乎都下坡 可是誰又能有把握判斷絕對準確? 所以醫護人員看得多,感慨多 你的出發點很好我也很欣賞 只是很抱歉,希望我的解釋完 你能夠體會有時候尊嚴的選擇也是一種能被理解的選項 手機沒有講求排版還請見諒 期許各位理性溝通,減少情緒性字眼,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