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租機車卻只有兩人平分車錢
匿名
九月初要跟兩個朋友出去玩三天兩夜,行程、高鐵、機車、住宿都準備好了,我跟她們要了部分明細(我自己的部分)看到一條寫:機車800
因為一台車800,兩台就是1600
我不明白我為什麼要跟A個付800
而B因為沒有機車駕照,是給A載
我完全不懂理解這個邏輯⋯有人能為我解答嗎
但我私底下問了先付訂金的A,她才說她也是800
我:那B為什麼不用付?
A:我覺得使用者付費,突然叫她付也很奇怪,上次去台*也是我付的
我:不對吧,應該是總額➗3吧,油錢最後也是➗3啊
A : 還是油錢她負責!這樣就三等份了,一天抓100,兩台車200,兩天400,都一樣的錢
我:😅
後來我直接跟B說這件事
B : 我是屬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怎麼突然說到車錢
我還沒回她,但起床看到這回應⋯被氣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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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使用者付費⋯妳不也會坐在機車上的人⋯?是我對使用者付費理解有問題,還是她們破腦⋯我跟家人抱怨,我家人就說:那妳以後如果跟她們出去,是不是也要堅持開車,因為妳沒駕照,啊也不會動到駕駛座
還沒完全談好,但現在想再跟她們出去玩的心已經完全沒了,觀念完全磨合不了,認識了5-7年還是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