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租機車卻只有兩人平分車錢

九月初要跟兩個朋友出去玩三天兩夜,行程、高鐵、機車、住宿都準備好了,我跟她們要了部分明細(我自己的部分)看到一條寫:機車800 因為一台車800,兩台就是1600 我不明白我為什麼要跟A個付800 而B因為沒有機車駕照,是給A載 我完全不懂理解這個邏輯⋯有人能為我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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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私底下問了先付訂金的A,她才說她也是800 我:那B為什麼不用付? A:我覺得使用者付費,突然叫她付也很奇怪,上次去台*也是我付的 我:不對吧,應該是總額➗3吧,油錢最後也是➗3啊 A : 還是油錢她負責!這樣就三等份了,一天抓100,兩台車200,兩天400,都一樣的錢 我:😅 後來我直接跟B說這件事 B : 我是屬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怎麼突然說到車錢 我還沒回她,但起床看到這回應⋯被氣醒 —————————————————————— ⋯什麼叫使用者付費⋯妳不也會坐在機車上的人⋯?是我對使用者付費理解有問題,還是她們破腦⋯我跟家人抱怨,我家人就說:那妳以後如果跟她們出去,是不是也要堅持開車,因為妳沒駕照,啊也不會動到駕駛座 還沒完全談好,但現在想再跟她們出去玩的心已經完全沒了,觀念完全磨合不了,認識了5-7年還是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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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問題 你自己騎一台所以你800 他們兩個騎一台所以一人400 總金還是800 只是剛好載他的人沒跟他收而已 補充一 其實這兩個都對 邏輯上都說得通 如果沒駕照的人沒去那就是兩人分一台車 邏輯上就會跟除3一樣 如果是以車為基準那就是用車的人要負擔這個錢,邏輯上就是除2 B的意思是他是跟A共用一台車所以他跟A分車資即可,這樣吃虧的是A跟原po則無關 原po也可以主張大家輪流駕駛這樣就車資三分(因為每個人都要騎到車) 但是B因為沒有駕照不能騎車,所以原po跟A要共同分擔本來B應該要駕駛的時間 此時反而是原po跟A可以向B要求多出一點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