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niqlo被當成竊盜嫌疑犯(已委任律師交由律師處理,暫時停更)

此事件後續請看新文章,更新在 B986 - ▪️09月12日 更新: 今日Uniqlo公司告知我已於上周將我所要求的完整監視器畫面提供給警方,另外也有妥善保管該內褲標籤,會再跟警方確認,檢方若有進一步指示也會配合提供勘驗。 目前本人已委任律師,交由律師處理後續相關流程,此文暫時停止更新,待法院通知,若結果出來會另外再次發新的文章,謝謝卡友們從發文至今都有持續關注,以及各種善意的留言我都有看到了! 此篇文會永久保留不會刪文! ▪️09月11日 更新: 今天傳了第二封Mail給Uniqlo 公司(如下圖),主要希望公司能告知我,是不是有針對我的訴求去做積極處理了,不要覺得時間過了就沒有人關注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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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目前正在諮詢律師還有委任律師的階段,畢竟這案件還是需要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因為在審理的案件也很多,可能需要等待幾個月。 - ▪️09月10日 更新: 謝謝到現在都還有持續關注這件事情的卡友們 但由於上班比較屬於長時間的關係 無法即時更新請見諒 不過只要此事件有進展 一定不會停止更新 1. 關於日本總公司回覆的後續 下圖是我日本的朋友傳給我的訊息 他在09月08日向日本公司的客服反應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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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關於台灣Uniqlo公司,是否還有回覆消息? 自從09月05日法務主管及公關主管跟我致電後,再來都沒有Uniqlo 相關的人跟我聯繫,我其實不是很確定Uniqlo是否真的有調取其他監視畫面,也不曉得若Uniqlo真的有調取完整畫面給警方後,是不是會再跟我說已經有達成我的訴求。 另外上周有個名稱為“UQ_Joanne Teng”的人加我Line,但重點是我傳訊息問他是哪位,他只有已讀沒有任何回應……也無法確定他是否真的為Uniqlo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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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月07日 更新: 有留言建議我向日本總公司反應這件事情 B466 B609 B778 B786 B791 ,我有位認識的日本朋友,今天有請他翻譯一段我想表達的內容了(與傳給台灣總公司的mail內容差不多,有再多以日文敘述這件事件的經過),他很願意協助我,並且對該事表示,沒有日籍公司該有的處理態度,之後會協助我mail給日本總公司,若有回覆後續會再更新。 - ▪️09月05日 更新: 今天Uniqlo 總公司的法務主管及公關主管有向我致電,主要詢問我目前對該公司有什麼訴求(我有留存完整的電話錄音) 大致的內容就是要求他們提供: 1. 內褲區的監視影像 2. 該件被塞入內褲價格標籤的外套之更早監視影像 3. 我本人從進去該店到出來的完整足跡監視影像 他們的回覆是能夠調取並提供給警方,因為需要向保全單位調取(六日是休息的),需要一些時間,並表示總公司對於該事件相當重視,會積極調查。 - ▪️09月04日 更新: 回答留言區比較多人的疑問 1. 是否有將此事投新聞媒體? 有的,此事對我本人造成嚴重影響,Uniqlo對我不實且不合理的指控,最初向該店店長反應,也只是得到不方便透露、畫面有隱私問題等回應。今天白天會與兩家新聞媒體約訪,另外昨日也有新聞徵求過我的同意出版。 新聞報導(以下媒體單位的排序沒有代表任何意思,只是更新在文章中而已) ETtoday : B543 東森: B559 TVBS: B628 中天: B630 台視: B632 中視: B635 2. 是否有向總公司反應? 有的,有傳mail向總公司說明我遇到這個不合理的情況(留言 B397-3 ),明天會致電跟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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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前我手上是否有監視畫面資料能提供? 由於偵查不公開,先前也向警方詢問過是否我有權利取得當天筆錄相關的監視畫面,警方回應是沒有辦法,會違反訴訟法。 4. 是不是店家早就盯上了,你會不會是常出沒在此店家?為什麼警方可以那麼快找到? 我是第一次到那家門市,也只有去過那一次,當天是騎乘機車去的,並停在該店廁所旁的機車車格,警方是透過車牌找到的。 - ▪️09月03日 更新: 三更 稍早與某記者聯繫,記者跟我說他有跟派出所那邊聯繫,我是唯一的嫌疑犯被Uniqlo 報案的,但當天其實有其他人碰過該外套,店家只因為我觸摸該外套的地方較接近胸前口袋,而堅定地認定我就是那位竊盜犯。 店家始終沒有提供內褲區的監視畫面,我有將當天大致情形向某記者告知了。 二更 一時之間留言太多 我想大致回覆我目前的想法 第一,這件事情我最在意的事情是店家的做法,內褲遺失了,那請店家就要提供內褲區的監視影像,既然標籤被撕下,會有明顯動作,但如今店家只有給警方我觸摸過該外套的畫面,並沒有我拿取或觸摸內褲的畫面,更何況我當天是連內褲這商品都沒有觸摸到。 第二,警方進行筆錄的部分我能理解,有人來報案,警方要受理,這是他們工作內容的一部分,他們也很辛苦,因此我從頭到尾並沒有公布該承辦員警是哪一位,不滿的純粹是店家的做法。 第三,想把這件事情Po上來的原因,是因為我之前都沒有相關的案件經驗,想尋求比較有經驗的人給我建議,對於案件處理過程是沒有太多學問的,想讓有專業的人,提供正確的知識,因此也請不要因為看法不同就起衝突,尊重每個人,謝謝。 更 店長剛剛(09月03日中午12時左右)打電話回覆說 因為內褲區監視器影像涉及隱私 案件走入司法程序我們不方便提供影像 也不方便回應 叫我自己跟警方聯繫…… 那接下來我就會向媒體投訴了 也歡迎記者留言跟我聯繫 畢竟店家給我的態度也等於什麼都沒有回應 (下圖為該店通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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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02日 原文: 當天事件如下 本人於08月18日曾騎機車前往至Uniqlo台南永康永大路店,在下午三點多時進去逛看看有什麼新商品或是想買的,但是沒有看到有興趣的商品,於是騎機車離開店家。 接獲警方電話通知: 在08月31日接獲派出所電話通知,說有我是否於08月18日去過Uniqlo台南永康永大路店,因為店家報案竊盜案,需要我前往派出所做筆錄,於是派出所跟我約了今天(09月02日)傍晚做筆錄。 (下圖為警方跟我的通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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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視角: 店家報案說當天有兩件男性內褲遺失,並發現一外套胸前口袋內有內褲標籤,調取當天監視器,發現只有我本人有接觸該件外套,懷疑我撕下內褲價格標籤塞入,而後竊盜兩件內褲。 我本人視角: 當天確實有看了該件外套,但是是為了觸摸感受材質,畢竟買衣服材質相對重要,並且當天我根本連觸摸內褲這項商品都沒有,也沒有塞任何東西進去該外套口袋內,店家也並未提供內褲區方面的監視器。 另外警方有詢問有什麼需要提出的,我回答請店家調取更早之前的監視器畫面,因為當天我根本連內褲都沒有摸到,手上並無東西塞入該外套口袋。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當天只是休假去逛一下Uniqlo結果遇到這種事,但我確實什麼事壞事虧心事都沒做啊 有種根本沒做壞事卻被誣賴成壞人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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