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調解 建議車禍處理!

時間:約2.3個月前 發生原因:我當時看到他還沒接近路口時就煞停車,但因我要左轉所以我繞了過去,對方撞到我的後車牌摔倒 傷勢:對方有受傷 我方沒受傷 初判表鑒定: 我方:疑超越前行車左轉時,疏未注意安全間距。 對方:疑行駛時,疏未注意前車狀況。 對方需求:總計8萬多元。分別:車損1萬多、薪資4萬多、精神補償1萬多、醫療1萬多 我方認為不合理部分: 1.醫療證明僅寫手部挫傷,宜休養,並未註明休息天數,對方自行休息了2個月,要我付這段時間的薪水 2.車損有折舊的問題 3.我有保強制險,對方說他有高達1萬是強制險無法理賠的 4.精神補償應該也不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吧 - 有請車禍調解的幫忙看: 第一家:他請我花3000再去鑑定一次,因為他認為有鑒定有瑕疵 第二家:有可能驗變全責,叫我將原定要賠他的金額再加如果要請車調出面的價錢5000,給對方,看對方願不願意和解 - 個人覺得我的肇責較大,期間也有關心對方對方不太理我,調解也是我請警方協助送件,調解時才獅子大口,但又怕以刑逼民,後來立馬去保第三責任了🥲 想問有人遇過類似的情形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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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先看過對方的診斷書內容及醫療收據嗎?只有擦挫傷,醫療費用不太可能一萬多… 另外就像你提到的,宜休養無天數,只憑自行請假,求償薪損比較無依據,另外以目前初判來說,對方次因,我們主因,要申請鑑定就看對方(畢竟也要自費3000) 這案件,個人是建議將對方傷勢評估進去,去搜尋判決書過失傷害約幾天,擦挫傷一般不超過30天(若30天計,易科罰金3萬)大概就是這金額左右去跟對方談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