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假對女性不公平

為什麼 有時候生理假來 第一、二、三天都超痛 但卻只能大概一個月請1天 全年不能超過3天 不應該大概一個月請2~3天嗎 然後全年不能超過24or36天嗎 要不全年不超過12天阿! 3天算甚麼! 重點是生理假只有半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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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為什麼? 難道是女生我們想要有有月經嗎? 制定法律的人一定不知道月經來的時候有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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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有關月經來的請假與薪水 對我們女性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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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為沒有在同情的 到點打卡下班的工作本來就是看工作時間決定薪資 放生理假給半薪已經是不錯了 一個月有一天半薪假 還要得寸進尺到三天假 這段時間你有產值嗎 為什麼公司要給你錢 不然你就跟老闆提一個月放三天無薪假 這樣大家都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