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一個月給四萬夠嗎?匿名如題,因為我未婚夫想生子,我是有沒有無所謂 他說我生小孩可以不要工作,他一個月給我4萬 我看有文章說,以普養標準 養一個小孩一個月平均3萬6 第二個會偏低一點因為能用老大的東西 這樣等於我的零用錢只有4千塊 而且很多人都說拿人手軟 我也不想為了這點微薄的零用錢委屈自己 我應該要跟他問5萬嗎?還是說跟他比照收24小時保母的價格,然後小孩的費用實報實銷? 然後這些只有口頭契約會不會容易被反悔?需要再簽婚前契約嗎?講這些會不會容易讓對方反感?老公養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