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薪水會不會太高了?

法官的起薪十萬元起跳,薪資到頂有十八萬元,還是終身職,退休金也遠高於一般公務員。 這邊不禁想問,為什麼法官的薪水會遠高於其它公務員?有人會說法官的工作很辛苦,但是軍警消防的工作辛苦程度不輸法官,但薪水就是輸一大截。 如果法官的表現都很優秀,那領這樣的薪水也無可厚非,可是一堆恐龍法官的荒唐判決,實在讓人覺得他們沒資格領高薪。 重罪輕判,是現在法官的通病,再罪大惡極的人,只要法官一句話可教化,就可以輕判,這樣只會讓社會的治安越來越差。未成年殺人只判9年,這還有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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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薪水確實不低,但那是建立在超長的工時上,換句話說法官本就不是打卡制,詐欺、公然侮辱等等的案件每年就超乎想像,而法官人數又少,根本無法有合理的休息時間,所以法官的工作上也不見得比軍警消防輕鬆,除非你指的輕鬆是因為坐在辦公室而不是在外曬風雨。 我相信有恐龍法官的存在,但你所說的一堆恐龍法官,大部分也都是指不符合社會大眾期待之判決,如果你攤開判決書來看,其實也都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內,也不見得都是在裁量範圍內的較輕刑事裁判上。 再者,你所舉的「未成年殺人只判9年」,你也自己說了是未成年,我當然不覺得未成年長大後會改邪歸正,但事實就是法律的制定必須衡量未成年的保護,而不是單純的包青天式正義,所以重罪輕判的數量,我認文不至於到有討論法官薪水過高的問題。 末,法官的薪水便是建立在高知識而獲得所得,法律系不難考,但司法官考試的難易度是天差地遠,他們的專業性使其在法律領域上,有超越大部分人的能力,也因此,他們更注重法理情中法和理的部分,具有高度的專業性,你不會懷疑一名醫生在手術台上的能力,那為何要懷疑司法官實物運作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