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I事件個人想法

我有點怕被吉但還是想發表一下想法 - 事件起因:小童泡澡溺斃 過程:yuki穿著EMT背心以熱心民眾身分協助救護 結論:被質疑施救錯誤、偽造證照、網路霸凌 - 心得: 如果是一般民眾施救我相信不會有這麼多網路聲音 先不論證照是不是假的、身分證是不是假的 網路民眾大多數說會消磨大家對路人幫助的熱情 但我覺得大家應該好好的了解一下 「幫助」是在沒有任何專業醫療人員的情形下 願意伸出援手 而在救護人員抵達後依救護人員指示協助操作 若後續仍有任何無法控制之情況,才會是免責 「專業EMT在執勤時操作疏失是可能有責任的」 最主要是YUKI穿著EMT救護背心 有受訓過EMT都知道 EMT實際上還有分級數 在任何外界的人民不知道這個資訊的情況下 大家可能只會認為是「非常專業」或「執勤中」 而不會認為他只是一位「熱心民眾」 當下到場的救護員可能也沒有足夠的時間查證其證件真偽 乃至當下判斷其為「有足夠專業知識的熱心民眾」 甚至可能直接認為對方是「非執勤中學姐、學妹」 所以大家不要再說網路霸凌YUKI會讓民眾熱情損耗 說實話穿EMT背心就足以打亂當下在場人員 無論是民眾或是專業人員的判斷 更何況民眾可能因慌亂而判斷力下降 進而相信有穿著背心的他操作 即使他是「有EMT證照的民眾」 也不代表他有「實際救護經驗」 後續出來澄清的長官就算知道其身分非義消 也想要保護「伸出援手的民眾」的熱心 但應該要知道穿著專業外套可能會混亂民眾認知 何況其「隨同」專業人員,無疑是更加混淆 且嚴重可能引來對該區域消防、救護專業度的質疑 更遑論「如果」今天他證件是造假 無論YUKI今天是否為專業EMT人員 其身分是否造假 若想以「熱心民眾」之姿退場 當即則不該穿著寫有EMT配件 這樣做真的真的很不好 如果他有做好身為EMT的準備及願意負擔後續責任 那穿上這件衣服我沒問題,我很敬佩他出手的勇氣 但如果是這樣 就請不要利用「好心民眾伸出援手協助」的名義 因為穿上那件衣服時不會有人認為你是「普通民眾」 萬一真的今天你真的沒有證照、也沒辦法負擔醫療責任時 又該歸咎給誰 說那只是一件外套?還是我只是「熱心民眾」? 還是最後變成一線救護員沒有查證身分而受懲處呢? 這樣變成「我想證明我是EMT,請相信我」 但出事的話「我只是民眾」 那真正扛起責任的執勤EMT又算什麼呢 感覺很怪 最後再次感謝所有願意在危急情況伸出援手的人民 大家都是有愛心的人 生命在手上逝去是每個專業人員都不願意見到的 希望大家都平安 以上言論純屬心情表達無冒犯任何專業人員意思 若有冒犯會再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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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急診護理師也是救護義消 經歷很多OHCA或IHCA事件 想向大家解釋一下 蠻多人質疑為什麼現場消防人員沒注意到YUKI可能是假義消或是流程有疏失(個人認為有無疏失或許真的不是我們說的算) 但OHCA現場的急救其實真的很緊急 平時只有兩位消防員出勤(台南的部分,北部應該起碼五人?此次的台中應該也是兩人,但我不是很確定) 幸運一點有義消隨車就會是三人 以最簡單的內科OHCA來說 在現場其實不只壓胸 還要貼AED、插管、置入靜脈留置針、抽藥、給藥 這些事在醫院裡起碼會有四人以上同時一起做 但在院外 消防員是兩人要做好這些事 大家也知道壓胸不能中斷 所以一位消防員固定在那壓胸 另一外得貼AED後才能插管 再來才能抽藥給藥 但其實這些措施能及早介入對病人的預後會更好 所以在現場我們常常會問還有沒有其他會做CPR的人(就算有我這第三人隨車出勤) 因為人手越多越好做事 病人恢復自主心跳的機會越高 所以其實也很多案件報導有熱心民眾幫忙壓胸 病人恢復生命徵象 再來此次的案件 YUKI穿著消防局的制服 換作是任何一位消防員 一定會認為他會做CPR(消防員或救護義消的基本技能) OHCA病人在眼前 不可能互相自我介紹 一定是趕快分工合作做各自能做的 當你專注在自己該做的插管或找血管時 真的不會注意到旁邊那位壓胸的義消做得如何 另外他會知道地址是因為案件推播會有地址 他自行前往的 並非與出勤的救護車一起去的 以上說明是希望大家把重點放在「YUKI假扮義消」及「偽造證照欺瞞聽見AED審核」 而不是「為什麼現場警消沒注意到他根本不是義消」以及「現場警消沒注意到他壓胸位置不對」。 謝謝
B47(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