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醫被醫生性騷擾,沒有直接證據,最後不起訴...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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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願意點進來閱讀我的故事,留言給我支持和鼓勵!
每一則留言我都有看到,也都放在心裡。
最近我正同時處理課業、寫書狀、也努力調適自己的身心狀態,但有時真的會力不從心
目前正在慢慢整理自己的節奏,也會盡快回覆大家,還請大家督多多見諒~
再次感謝每一位願意相信、願意支持我的人,
你們的溫柔,是我現在撐下去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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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MeToo 到今天,我終於決定把這件事寫出來。
曾經我以為,只要告訴自己「他是醫生」、「他年紀大了不懂界線」,事情就會過去。
但創傷會停在身體裡,它會讓我在夜裡驚醒,讓我看見藥袋就反胃。
我不想再替他的行為找理由。
這篇文章,是我的一次嘗試。
正文:
前年年底,我到台中某間中醫診所看診,遭遇兩次診療過程中被不當觸摸和言語騷擾。
至今我仍無法忘記那段被觸摸的經驗,現在就算講給別人聽,身體還是會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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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醫生是我從幼稚園就開始看的中醫,對他有一種熟悉與親切感。
他總是笑笑地和病人說話,會關心病人的近況,像是說:「哇你長這麼大了」、「你現在在做什麼?」、「你長得很漂亮,跟你媽媽一樣」等等不斷關心和讚美的話。
這是他的看診風格,也是我一開始對他信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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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診所給這位醫生看了五次,分別在第二次和第五次被他騷擾。
第三次他主動要求我加他的私人 LINE,並說我的胃和子宮比較寒,有時間會叫我過來照紅外線。(但一次也沒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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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看診是 112 年 10 月
那天我跟醫師說月經經痛很嚴重。把脈和基本問診結束後,他接著說:
「我很會塑造美女,吃我的藥氣色會變很好、皮膚會變好、整個人看起來更漂亮。之前有個北部的公務員,還特地下來給我看。」
接著,他說要對我身體進行觸診。
其他細節我有點忘了,只記得當時我穿著外套,他要我手臂平舉,然後隔著外套,在我胸部周圍輕微按壓,隱微碰到胸部。
然後他開始評論我的胸部:
「女生胸部要大,男友才會開心。你吃我開的藥,會變漂亮,皮膚也會好,胸型也會改善。」
看診結束後,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覺得醫生的言論已經越線了。但因為他沒有明確摸到胸,加上吃他的藥身體確實有改善,我又說服自己:可能是年紀大,不知道什麼是界線吧……所以就想說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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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看診是在 112 年 12 月
我跟醫生說我月經快來了,一樣要先拿經痛的藥。
他邊把脈邊問我:「那妳月經快來的時候,胸部會脹嗎?」
(問診過程中他會不斷在把脈過程來回撫摸我的前臂。)
我說:「不會,但下腹部會脹脹的。」
這時候醫生說要觸診,叫我把衣服拉起來。我當時有點抗拒,就只是微微地把衣服往前拉開。
他直接伸到衣服裡觸碰我的皮膚,從下腹部開始扣診,一隻手掌放在我的下腹部,另一隻手敲敲敲。
接著他慢慢往上移動到左上腹,也就是胃附近,一樣是扣診。
我當時想:「應該不會再往上了吧……」但他沒有停,繼續往上到我的胸部。
他的雙手在我衣服裡、只隔著內衣,按壓我的胸部周圍,確實有觸碰到胸部本體,並按壓一圈。手法和上次幾乎一模一樣,只是這次觸碰得更多。
(診間沒有門,沒有助理,只要有人經過,就會看到他手伸進我衣服裡的畫面....)
觸診結束後,他還問我一句:
「妳剛才會覺得色色的嗎?」
我當下愣住,覺得不舒服想說出來
但看到他笑笑地說話,我真的說不出口,只能撇開眼說了一句:「不會……」。
他便繼續說:「我剛剛的觸碰是基於專業的醫療行為。有些女生胸部會長硬塊,我順便幫妳檢查。」
當時,我又再次說服自己:也許真的是醫療行為……不要想太多。
但回家後,我完全不想吃藥,也不想看到那個藥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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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發隔天:我身體的反應讓我確定,這真的不對
隔天早上我五點就醒了,完全睡不著,胸口悶悶的,整個人非常不舒服。
我打給朋友,跟他講昨天的看診過程,他建議我去看另一間診所,聽聽其他醫生的意見,不然我會一直陷在自我懷疑裡。
我照做了。
果不其然,女醫師直接表示:
「就連婦產科在進行觸診時,都必須是確認患部疼痛且有需要觸診時才會執行。醫生需要事先向患者清楚說明觸診部位、觸診原因,徵求患者同意,並且需有第二位助理在場協助。特別是男性醫生,更應有女性助理在場。這樣的行為完全不符合診療規範,你是可以告他的!」
聽完我瞬間清醒,回家後立刻撥打 113,詢問有哪些方法可以保護我自己。
113 建議我聯絡家防中心,也說我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報警,考慮提起刑事告訴或行政申訴。
當晚我也打了 1925,哭著講了我的經歷。
那時剛好正在學校諮商,我也把這件事跟心理師說了。
過了幾週,我多次聯絡家防社工,他告訴我由於沒有直接證據(錄音、錄影—診間老舊,也沒裝監視器),我需要蒐集事後所有相關的反應來幫助我自己證明,例如 IG、和朋友的對話紀錄,以及其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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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續還有很多很多痛苦的過程
整件事整理下來真的非常痛苦,尤其是當我一想到那張「看起來很親切的笑臉」卻行不軌之事,就會反胃、痛苦、爆哭。
光是整理案件內容,寫下每一個細節,都像是一次又一次重新揭開傷口。
所以這件事直到隔年四個月,我才去報警(性騷擾案件半年內可提告)。
當時社會正在爆出黃子佼事件,整個網路上都是受害者的聲音,也勾起我當時所有的情緒。
那一刻我決定,我不能再沉默了,我一定要試著為自己爭一口氣。
後續因為一些原因,那位醫師自己來私訊我,對話記錄也是讓人頭皮發麻,他道歉、試圖示好,回覆他的過程非常影響我的身心狀態,是二度傷害。
那段對話我有留存下來。
我進入地檢署,盡我所能地說出所有細節,回想所有被觸碰、被羞辱的片段。
由於開庭時間關係,檢察官請我寫書狀補充,我盡可能把所有的事後反應與證據全都寫成補充書狀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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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後收到的是——不起訴處分。
理由是:我「沒有積極證據」、「沒有當下反應」、「沒有跟櫃台、闆娘以及其他病患反應」,還有我事隔很久才報案。
而且,檢察官在其中一份不起訴理由中,還把案發日期寫錯。
我真的很傻眼,也很心寒
他有認真看我的案件嗎?
有好好聽我說的話嗎?
有好好看我準備給他的資料嗎?
我心裡真的有好多困惑:
我真的受傷了,為什麼沒人相信?
為什麼加害者只要極力否認就好,受害者卻要一點一滴、用盡全身力氣去「證明自己沒有說謊」?
我覺得真的太不公平!
他是醫師,有經濟能力請律師。
而我,只是一個學生,一邊應付繁重的學業、一邊療傷,還得硬撐著走完整個司法程序……真的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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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司法有司法的標準,也知道案件需要證據才能成立。
但在這個過程裡,我真的好煎熬、也好無助。
尤其在法律面前,那些創傷、羞辱、害怕,好像都不被看見,也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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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故事,也是我還在努力說出口的過程。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也有相似的經歷
如果你也曾經歷過被醫生性騷擾的看診過程
我想說,你不是一個人。
這是我第一次發文,排版不順,還請多多見諒。
我鼓起很大的勇氣才決定說出來
希望能被理解
也期許類似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繼續發生。
最後,謝謝你願意看完,願意進入我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