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樣也能上訴? (文略長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文略長
單純抒發心情,如果想要提出建議或覺得我哪邊做不好如果願意提點我,我會很感謝的
背景介紹:
家父在113年3月被毆打,有報案及驗傷,檢察官起訴傷害罪(結果判拘役1個月得易科發金,1000元折算1日),後面發現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緊急住院、安排開顱手術,因此由我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114年7月底一審判決如下(部分模糊去識別化):
一、被高應給付原告新台幣3X萬元,及自民國113年7月XX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60,餘由原告負擔
四、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預供膽保,得免為假執行。
商量賠償過程:
1. 8/8 由我主動聯繫對方律師,並提出2個賠償方案,被告表示無法負擔,每月僅能還款1萬。
2. 8/12 我又主動提出2項還款方案,方案一每月還款一萬,2029年能還完;方案二讓他第一期還15萬,剩下每月還款1萬,2027年能還完。但對方不爽我依判決跟他算利息(年息5%,按月計息),於是談判又破裂,對方表示會上訴。
於是我在8月中,收到了對方的上訴狀如下圖
於是我在8/25 前寫好我的上訴答辯狀,並打電話到法院問承辦,但最後決定不送出訴狀,打算再等等(具體理由忘了)
9/15 再打了一通問法院,說上訴被駁回,要我9月底再打來問判決確定書的問題,於是我判斷不用再寄我的上訴答辯狀
10/1 我再打電話過去問,一開始跟我說上訴被駁回了,後來她又跑去確認後又跟我說上訴沒被駁回,會進行二審,於是我當天下午把先前寫好的上訴狀印出來並寄出(給被告和法院)
我不爽的點:
1. 原來上訴理由可以後面再補呈? 我問完免費法律諮詢後,原以為這種OOXX的上訴狀被駁回機會極大,畢竟連理由都沒,但沒想到原來上訴是那麼容易的?! 我只能說我十分意外
2. 9/15法院承辦跟我說上訴被駁回,月底會寄信給我,結果我10/1打電話去問,結果告訴我沒被駁回,會有二審??? 我不知道這究竟是不專業還是有神祕力量的介入
3. 被告算是一間工廠的老闆,還是民進黨某地的主任,要賠錢的時候說自己工廠倒閉,名下沒財產(國稅局查的確沒有多少),但卻有錢再刑事庭、民事庭、調解全程請一位律師幫他辯護??
目前不打算去做假執行,因為還要付錢給法院,對方那副樣子也不知道拿不拿的到錢,現在也只能慢慢等二審通知了
最後抒發一下自己的心情:
我今年2X歲,為了家裡發生的種種鳥事辭去了台北的工作回來幫忙,為了省錢自己寫訴狀(有再花2、3次諮詢費去諮詢專業律師)、自己跑法院、自己翻譯病例報告(因為法官要求),然後帶父親多次回診、為了公正又帶著父親到隔壁縣市的醫院去做鑑定,只為證明我父親的腦出血和對方動手有關,而對方的辯解從「是原告靠近所以出手阻擋」變成「我只是輕輕推他一下」,然而最後在法庭上勘驗光碟時法官寫下「在原告前方的被告大概在門口處時快步往回走向被告...以右手、左手抓住原告衣領...以左腳之膝蓋撞及原告之臉部」,而對方律師只能以「左腳之膝蓋應是誤擊原告之臉部」作為意見,但我認為最可笑的是:最該負責的被告卻不在場
我想我真正不爽的點是,我為了證明對方有罪,我付出了不少代價,而對方「可能因為有錢所以」可以請律師幫他處理大大小小的事情,但最後跟我說一個月只能還一萬是他最大的努力、然後不願付讓你分4X期還款而多的那不到5萬塊的利息??? 我只能說作為一個6X歲老闆這真的有點可笑,更何況造成這些後果的原因是你膝擊一位7X歲、體型比你小且毫無防備的老人,然後造成他腦出血住院做開顱手術
說實話發這篇文也許只是無能的狂怒,又或者只是單純抒發心情紀錄,畢竟我不想因為法院的疏失去攻擊他們,然後造成二審結果利於被告的可能,然後也想告訴大家原來上訴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也表示我對於「法院接受無理由上訴」的行為感到失望
但還是感謝天,我父親手術成功、術後恢復也順利,雖有留下後遺症但也不影響他養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