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腳踏車撞求償底線

我是行人,今天面向行天宮在等紅燈的時候,被一台youbike從左後方非常大力撞到屁股,當下轉頭我附近只有那台車,而且對方完全沒道歉,裝沒事就騎走,我就跑過去攔住他叫他道歉,我沒跌倒 穿長褲也沒外傷,就是要對方好好道歉,但對方態度很惡劣, 我說「你撞到人不用道歉嗎?你這樣是肇事逃逸!」 他說「是你擋在那邊,我有喊聲!」, 我說「我沒聽到」, 他說「那你耳聾」, 我說「給你10秒好好道歉,不然我就報警」, 他說「那你就打(報警)吧!」 於是我報警。 等待警察過來現場的時間,對方就說「你很閒嘛!講話還那麼兇!」 後來轄區分局的員警先來,當下有詢問需不需要救護車,我說我沒有外傷,但撞擊的部位疼痛,之後會瘀青,目前不需要救護車,但員警提醒我今天要去看醫生留診斷證明,六個月內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之後交給交通大隊的員警做筆錄,做完筆錄我去診所看醫生,醫生也開了診斷證明(下背和骨盆挫傷),到現在已經過了12小時了還在痛,醫生也有開止痛藥跟肌肉鬆弛劑給我。(痛感就很像撞到或跌倒,沒有破皮流血,但就是會痛,我今天也沒辦法一直坐著,因為坐久左邊屁股就好痛) 因為對方完全沒有聯絡我致歉,所以我晚上又再到分局去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之後會由地檢署處理,員警說之後應該也會變成調解,我可以接受,但我不覺得應該是我要主動去找對方調解,所以提告。 但我不知道之後應該如何要求賠償,才算是對他有懲罰到,請問有人能給建議嗎? chatGPT說建議設定: • 開價:5~6 萬(含醫療費) • 底價:3~4 萬 • 不和解線:低於 2 萬 但我在想會不會太高了?還是這樣是合理的? 我一開始只需要對方誠心誠意道歉,但他態度實在是太惡劣了,才會走到這步。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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