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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為何媚日?

要說國民黨以前白色恐怖有多恐怖 我完全接受 但到了現在卻總愛強調:勿忘歷史 那日本對台灣的迫害為啥就全忘了? 慰安婦大家都覺得不需要想起嗎? 如果要說日本殖民台灣時有很多建設 那蔣經國時期也有很多建設啊 撇除從祖先時期就是台灣的真正台灣人,或是228事件的罹難家人 祖先是從中國大陸遷徙來台的 卻還主張台派、討厭中華民國,是什麼邏輯😵‍💫? 小的真的不太理解 我愛台灣,我覺得我是台灣人,也覺得我是中華民國人 我本人覺得歷史就是歷史,無法改變跟抹清 至少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啊 就像你各位現在有多愛去日本玩,有人因為以前皇民化運動、賽德克巴萊事件,就想跟日本老死不相往來嗎? 既然沒有 那為何如此憎恨中華民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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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不知道國民黨也有設慰安婦,而且到1992年為止。我也不知道。更可怕的是 2026 年的國中課本,特地講了日本的「慰安婦」制度,但隻字未提國民黨政府的「慰安婦」。國民黨把它美化為「軍中樂園」並且用它是「自願、有發薪水」來美化掩飾,比日本更可惡,是黨國營運的合法人肉市場。 但其實,國民黨或日本的版本都一樣:都是被迫賣淫、都有薪水、都有令人髮指的性奴役、性剝削、極其嚴重的人身自由綁架。 網路上比較完整的資料我找到三個: 姚惠耀《操作「同情」:1990 年代臺灣軍妓議題的論述分析》 李敖《中國性研究》-國民黨「軍中樂園」的營妓 (2013,時代文藝出版社) 新聞「16歲江姓少女賣淫事件」,97天內接客3,000多次 前兩個比較難找,我節錄如後。 . ▎國民黨版的慰安婦:特約茶室(1951-1992)。長達40年 40年,比日本慰安婦制度還久,而且還立法將性奴役合法化。 我找到的姚惠耀的文章,是他在唸碩班寫的。有一段特別引起我注意,他查看了〈立法院外交、內政兩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紀錄〉後,關注陳水扁對國防部、內政部的質詢,節錄文章部份內容如下: ... 1992 年,慰安婦爭議引起國際關注,臺灣的幾名立法委員要求內政部、外交部向日本查證。時任立法委員的陳水扁也向國防部、內政部、外交部要求處理「國民黨時期的慰安婦制度」—「特約茶室」 陳水扁認為臺籍慰安婦之所以備受重視,一方面是因為民族情感,二方面是基於人道考量。基於人道原則,陳水扁認為軍中樂園與慰安婦一樣受到不人道的待遇,必須同等視之。 陳水扁指出軍中樂園的軍妓有三項主要的來源: 第一種是被拐騙、被出賣者,在民國五十年代,絕大多數軍妓多數來自山間、鄉間,…,與日本人同樣以勞軍的名義被騙至特約茶室。…。 第二種是受刑當事人被迫或勉強自願簽約:其原則如過去私娼,被抓到三次,則送到軍中茶室充軍。…。 第三種情形,民國七十二年改為公開招標方式:軍妓來源較趨正常,但是也有發現誘騙、販賣人口情形。 陳水扁依據人道原則,對內政部提出四點要求: 一、軍中樂園的簽約,皆違反民法第七十二條,違背公序良俗,契約全部無效。同時也請內政部調查馬祖茶室的承包商,目前有無販賣人口,逼良為娼之情事。 二、要求內政部詳細統計過去有多少因為犯罪、被判刑、妨害風化,而直接被送往前線充作軍妓者?有多少是願簽約的?契約的權利義務又是什麼? 三、內政部也為了無力處理違反公序良俗之犯罪行為,向全國婦女同胞道歉。 四、如有可能,應給過去軍中慰安婦適度的補償,或設置一筆人道基金,專作救援雛妓用。 陳水扁指出軍中樂園的侍應生來源,強調山地與鄉間的弱勢背景,以及被拐賣等非自願特性,實則與慰安婦爭議中被討論的自願、被迫與人口拐賣的脈絡有關,「被迫說」雖證明了制度的暴力性,卻忽視了制度的勞動剝削問題。 陳水扁以民法第七十二條來解釋為何軍中樂園的契約無效。該條文是「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從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60 年台上字第 2603 號的要旨,指出所謂「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乃指「法律行為本身違反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道德觀念而言」軍中樂園的「國家利益」與「道德觀念」兩者交相纏繞,可能矛盾、互斥,也可能相合、或甚至疊加。對軍方、政府而言,設置軍中樂園可以保障婦女安全,反而是維護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積極作為。 從陳水扁與軍方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各自表述,顯現了性道德論述的內在矛盾。此外,陳水扁要求國防部、內政部向全國婦女致歉,忽視女性內部的異質性,以本文所提的軍方論述來看,動員女性從事軍妓,正是為了保障另一些女性的安全。 ... . ▎李赦:不論本島外島,「軍中樂園」中全無人身自由 這個來源更有趣,是來自官方經營的【馬祖日報】,摘錄了李赦當時在中國以簡體中文出版的書籍,專講國民黨如何經營茶室的章節內容,新聞日期停留在 2013-07-22 ,與李赦的書出版同一個月。節錄李赦記錄的部份文字如下: 強烈推薦在最下方看李敖全文,非常完整,令人髮指。 ... 我常常想:一個可憐的女孩子,淪落到每天接客五六十次,什麼他媽的「三民主義」「國家民族」,對她都全無意義!……(編者略)什麼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都他媽的是騙人的!都是太遙遠的!對苦難的弱者說來,都是狗屁、狗屁、臭狗屁!鬼才要相信它們呢!   .   妓女「充軍」   「人肉市場」中的可憐女人,她們整天任人摧殘,如果所得相當於所失,也就另成一說。但事實上,卻又滿不是那麼回事。她們被弄到「軍中樂園」來,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 以當時金門「軍中樂園」為例,因在前線,待遇較好。金門「軍中樂園」由政工人員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運的單位負責督導。在「軍中樂園」服務的侍應生稱為軍中特約雇員,這種雇員在金門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動散佈在金門、山外、小徑、陳坑、烈嶼等地。 但在最前線大二擔及東西碇,則沒有固定的園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務後再返防!這許多雇員,多來自臺灣,有十八歲的,也有三十出頭的,平均年齡二十三歲。雙方行的是合約制,簽訂雇用合約,每期半年,雙方同意可以續約。 服務期間伙食與服裝由軍中供給,營業收入女方實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時間自上午 8 時至中午 11 時,下午 2 時至 9 時。票價分為三等,「軍官部」二十五元(侍應生在金門本島者可得十六元,在小金門等外島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應生得十四或十五元),「戰士部」十元(侍應生得八元或九元)。 雖然形式上是合約制,兩廂情願,但是,妓女這邊,再被老鴇龜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無幾了。 並且,外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許多都是在臺灣本島抓到的私娼,被強制「充軍」送到前線以供泄欲的。這種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沒保障了(臺北華西街私娼被連續抓到三次者,即充軍前線)。 在臺灣本島,其實也是一樣。本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願來的,絕大多數是被擄來、買來的。 我在《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1960年3月30日條下,曾寫流氓「強一女寫賣身契,一萬六賣兩年,否則不放行。一憲兵救出之,在此軍中樂園」。可見這女人脫離了私娼命運,卻也脫離不了「軍中樂園」。 在同年7月26日條下,我又寫:「十九歲女孩子,先被賣一千九,再被賣二千六,三被賣二千三,四被賣六千六。結果是一身惡瘡,此何等社會,何等人身保障乎。」 試問在這種全無人身自由、被買來賣去的處境下,妓女們還想按規矩抽成,其誰能信乎?她們豈敢言錢,能少接幾次客,就算造化了! 周排附說得露骨:「妓女好像圓鍬,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們眼中的「工作器具」。淪為「工作器具」了,還想按規矩抽成嗎。   .   被賣到特約茶室   我現舉兩則剪報,看看這種「軍中樂園」中全無人身自由的實例。1960年12月25日《聯合報》登:   女兒偕情郎逃命,父親帶鏢客劫人   先押為養女,再賣入煙花   由南追到北,軟騙兼硬拿   〔本報訊〕耶誕節前夕,本市牯嶺街省婦女會門前,發生不明身份之歹徒多人,使用計程車架走一對情侶案。因被害情侶當街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刑事組立即出動,將一對情侶帶局保護,並將涉嫌妨害自由的李知高一名捕獲,其餘歹徒均已駕車逃逸。據警方初步偵查,這是一件親生父親騙不滿十五歲之親生女兒到特約茶室賣淫,另一青年協助其女逃離苦海,到臺北向省婦女會申請調解結婚,其父卻與歹徒多人欲劫走女及其情郎案。警方以案情甚為曲折,現正繼續偵查,並與屏東警局聯絡緝捕在逃之歹徒中。   本案女主角李金蓮,於三十五年 5 月 20 日出生,還是一個不滿十五歲的小姑娘,家住屏東市灰窯巷 8 號。據她在警局哭訴,她是李知高的親生女兒,還有兩個妹妹和兩個弟弟。因父親嗜賭如命,致傾家蕩產。四十七年,被其父賣到屏東市香蕉巷 10 號給林月釵做養女。三個月前養母以一眼失明為由,迫她在屏東春喜公共茶室當茶女。今年 10 月間,其父又以新臺幣七千五百元把她贖回。其父到養母家接女說是「回家吃拜拜」,誰知是帶到屏東建國路某特約茶室附近姓莊的家中。她在莊家住了幾天,莊某騙她是到茶室當店員。李女去後,其父給她買了一隻皮箱和四錢重金項鏈一條,姓莊的給她買了一隻手錶和一件衣料。到特約茶室後,姓莊的逼迫她賣淫,如不接受就要把她關起來。   李女又說她在該茶室的編號是「十一號」,是今年10月25日光復節被賣進的,有開房間的鑰匙,同房還有十七號小姐。因她不堪摧殘,於本月 4 日淩晨 3 時乘機逃出,在男友郭石城家住了十多天。男友願救她脫離苦海,她遂以終身相許。但因身份證等都被扣在茶室,本月 16 日乃向省婦女會申請調解,前日接婦女會通知相偕來北。昨日下午 4 時許,經婦女會調解出門後,其父李知高同不明身份的男子五六人,將李女及男友郭某一起拖上金山計程汽車。李女就拼命地喊「救人」,旋為七分局援救保護。歹徒們乃駕車逃逸,內有一人就是姓莊的。她父親因被郭某扭住,致為警七分局捕獲。   本案男主角郭石城,二十五歲,屏東人,業木工,住屏東市公勇路91號。據他在警局說,他家在春喜公共茶室附近,今年10月初他在春喜茶室結識李金蓮。李女年紀雖輕,但長得亭亭玉立,是個溫柔美麗的好姑娘,兩人感情很好。不料,光復節那天,李女就被賣到特約茶室。據他聽李女的叔叔說,李女被押入茶室,押期一年半,新臺幣一萬三千五百元。後又增加半年為兩年,加多少錢則不知道。李女因不堪風塵痛苦,於本月4日淩晨逃出,先跑到他家住了幾天,本月 16 日向省婦女會請求調解。省婦女會通知雙方於本月 24 下午進行調解,兩人相偕於前天趕來臺北。昨日下午 4 時許,經婦女會調解,該會要他付新臺幣三千元給李知高,雙方並同意擇期結婚。詎料,當他倆走出婦女會大門,李知高與歹徒多人乘計程車趕來,欲將他倆硬拖上計程車劫走。他倆就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迅速出動,把他倆帶局保護。   「進入該茶室後即失去了自由」   .   另一個實例是1962年11月26日《徵信新聞報》* 登的:   茶室設私刑,老闆成魔王   可憐少女不堪虐待,敝衫赤腳逃來臺北   〔本報訊〕一位不甘操皮肉生意的少女,經過數日的餐風宿露後,在24日傍晚穿著一襲薄衫,一條短褲,光著雙腳抵達臺北,現已由某婦女機關予以保護中。   據冒險逃出火坑的游阿娣昨日告訴記者,她為了積蓄出嫁時費用,於去年12月在左營經養母的朋友介紹至屏東某特約茶室為娼。她本想只做三個月,但是沒料到進入該茶室後,即失去了自由。遊女又說,該茶室的老闆一共雇了六名保鏢,但是從來不保護她們,相反,是專司鞭打她們的職務。   游女說,老闆每天限定她們必須接客在二十名以上。如果在打烊後結賬時,哪一名姊妹沒有達到老闆的要求,六名保鏢即人手一根棒球棍在妓女身上輪番毒打。每晚受罰的時候,她們必得自動將衣褲脫光,挨打的當兒並不得聲張哭喊,否則更吃苦頭。   遊女說,茶室內的每名姊妹為免遭皮肉之苦,即使是生病的時候,也勉強撐著身體接客。她又說,她們接客的方法是不擇手段的。只要有客人經過茶室門前,她們即想盡辦法將客人拖入房內。因此很多附近居民入夜以後,均不敢從茶室門前走過。   遊女說,她們每天拼命為老闆賺錢,但是她們每餐卻以稀粥充饑。在此種挨打受餓的環境下,已有兩名姊妹精神失常。   本月18日晚,遊女實已無法忍耐,趁著接客的機會,翻越圍牆逃出茶室。她曾向一位路人求援,對方因見她可憐,曾給了她一些錢,遊女唯恐被茶室老闆捉回,即乘火車,又徒步數日,終於來到臺北。當她抵達臺北的時候,身上只穿了一件單衣,一條短褲。她獨自在街頭流浪,後被一位好心太太發現,給了她一些衣物,並送至婦女機關請求保護。游女昨日午後對記者說,她希望治安機關能夠對屏東該特約茶室的不法行為予以取締,以免更多的女孩遭受不幸。   看了這兩則血淚交織的「軍中樂園」大特寫,我們還會相信她們不是「工作器具」嗎? . ▎姚惠耀 2023 出版新書《軍國主義下的性治理:戰後臺灣「軍中樂園」研究(1951–1992)》 隨著台灣人的補課進度推進,是時候該補上這個堪稱人類近代史上施行最久的軍中性奴役史「軍中樂園」。性侵犯導演鈕承澤在2014年也推出同名電影,從大兵的視角描繪茶室的男女情愛,而金門的特約茶室則是觀光化,忽略性奴役的事實,美化國民黨政府茶室剝削的事實。 姚老師用「難民殖民主義」為切角,分析國民黨敗逃至台灣的政治動員,他用「政治難民」觀點理解國民當對台灣實行殖民統治,並且將殖民政治、性別敘事與軍事管理合而為一,定位男性、女性與軍隊的關係。 適合從軍的男人,給他們「救國英雄」的美名;而女性則區分好女人(軍眷、模範母親)與壞女人(侍應生、私妓)來控制女性的肉體,鞏固其軍事統治的正當性。 又是另一個等待台灣人要補上的 40年歷史課。😔 . 相關來源連結: 《操作「同情」:1990 年代臺灣軍妓議題的論述分析》姚惠耀
【馬祖日報】李敖揭內幕:國民黨「軍中樂園」的營妓(2013)  https://www.matsu-news.gov.tw/news/article/178325 李敖《中國性研究》,相同段落但文字較齊全  https://read.99csw.com/book/2221/66595.html 揭破戒嚴時代「性專區」面紗及其論述—讀《軍國主義下的性治理》  https://vocus.cc/article/6703d00cfd89780001960f8d * 《徵信新聞報》為 中國時報前身。1950年,余紀忠創辦《徵信新聞》,主要內容為物價指數。1960年1月1日,《徵信新聞》改名為《徵信新聞報》1968年9月1日,《徵信新聞報》更名為《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