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社福資源

最近遇到一對夫妻,利用中低收入戶資格及免費法律扶助資源,到處提起訴訟。甚至還透過精神相關證明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經常在社群媒體上分享美食、出國及赴日本留學等生活內容。這樣的濫用社福資源的情況,感到相當不公平。不知道是否有正式管道,可以檢舉這類疑似不實申報或違規使用社會福利資源的行為?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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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證檢舉看看
有正式管道可以檢舉 1.檢舉中低收資格不符 請蒐集具體事證提交至該夫妻戶籍縣市區公所,並填寫檢舉內容 2.應蒐集具體事證如下 (1)分享美食,需記錄每月吃大餐的次數、頻率、用餐地點、用餐金額等,請截圖社群媒體平台的照片、貼文訊息 用餐金額如能取得發票更好,如果無法取得發票,也能從用餐地點菜單價格和發布的餐點照片推算 (2)出國,需紀錄一年內出國的次數、頻率、出國地點/日數、國外旅費的來源,請截圖社群媒體平台的照片、貼文訊息 從貼文內容的線索盡量找出國外旅費的來源,例如可能提到某人贊助、抽獎兌換等 (3)赴日留學 請先從貼文內容釐清赴日留學的是誰,是該夫妻或他們的子女 如果是該夫妻或子女,則依規定,未在國內住滿183日者,公所將會主動取消他們的中低收資格 不過,僅憑社群媒體平台的照片通常較難確認住在國內的日數,仍應蒐集這項具體事證,請參照上述(2) 另,如果你有認識他們的親友,可藉由親友旁敲側擊取得LINE對話內容,將有利於審查人員進行判斷 3.檢舉身障證明資格不符 請蒐集精神相關證明不實之文件,至該夫妻戶籍縣市衛生局提出檢舉 這項文件可提供身心障礙鑑定本、醫院精神鑑定資料、他們與親友的LINE對話紀錄(例如提到與醫師協商或故意表演導致醫師陷入錯誤判斷等)等
擁有低收入戶,不表示不能用iphone,不能出國、不能吃大餐;這種社會標籤文化還是深耕於臺灣🇹🇼 我有一個朋友為了不要吃藥換身障證明(醫師認為有病吃藥才對社會大眾有交代),加上為了不要一直花錢領藥,換一位醫師,從輕度改為中度身障證明。 我只是認為擁有身障證明的人,通常是被社會看不起,這倒是真的。 社會階級制度,這是必然存在的事實。 如果原Po對這議題有興趣,可以找我聊一聊
B3(已編輯)
B3 你可能有點誤解了 1.社會大眾仍可接受低收家庭使用iphone、出國、吃大餐 例如某些基金會帶領低收家庭孩子吃高級牛排,教導西餐禮儀,增加文化刺激 社會大眾不能接受的是低收家庭出現經常性且高頻率的上述作為 如果低收家庭仍有現金餘裕用於一年內多次出國,顯示這個低收家庭並非真正陷入生活困境,也就不需要低收資格,就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2.你的朋友的身心症狀 醫師的說法並沒有問題,身心有疾患症狀都應接受治療,該位醫師採取藥物控制也是常規作法 而如果是嚴重憂鬱症亦可使用神經刺激治療方式,例如rTMS 所以,如果你的朋友不想一直花錢領藥,應詢問醫師使用其他治療方式 3.擁有身障證明與社會階級制度並非絕對相關 例如心臟外科權威林芳郁醫師罹患失智症(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損失),社會並不會看不起林醫師的醫療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