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本來就找兼職計時,結果老闆試用期一到就把我趕走

前陣子在市場水煎包幫忙服務,工作時間早上4點到9點,時薪200一個月休四天,一個月薪水2,6000台幣。 前幾天試用期快到的時候,老闆問我說「你都做早班是有在哪裡兼職嗎?」,我說「沒有,只是平時會在家裡幫忙,因為有個90歲的阿祖跟60歲的爸爸,每週三、五早上都要定期去醫院檢查。」,結果我老闆突然說一句「哪你幹嘛不一開始就應徵正職,我們缺正職,你還投兼職計時人員」,結果我昨天收到通知你不用來了。 其實我心裡很不平衡,因為我有看過老闆的正職薪水,一樣是月休四天,一天工作10小時,但月薪,起步只有31000,後續才有機會考核調整,我本來就因為家裡有事,所以看他只徵正職跟早班開班幫手,才投稿早班的,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覺得,一個月多花5000元就可以讓我多做130小時,結果我不做正職讓他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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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要不要爭取權益 法規上沒有試用期、沒有試用期、沒有試用期 時薪制勞工也是有資遣費、預告期、PIP與資遣通報 可以打電話去當地勞工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