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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的荒謬辯詞】巡查闖民宅欲性侵 竟稱「我是來抓賭博的」

megapx
出自1926/9/26臺灣民報第15頁。 百年前的警察如果闖進民宅,企圖對婦女不軌,被發現後該怎麼脫罪? 這篇〈逃罪新法〉借兩名旁聽者的對話,諷刺「下潭案」中出現的荒謬說法: 甲說,想要「萬罪都可以打消」,第一步就是當上巡查。即使闖入民宅企圖強姦婦女,也可以辯稱:「我是聽說屋內有人賭博,才進去抓人的。」 所謂「巡查」,大致相當於當時基層警察。文章表面上稱讚這個辦法「巧妙」,實際上是在反諷警察利用職權與查緝犯罪的名義,替自己的行為開脫。看來當年警察大人絕對的權利不只讓人腐化,還會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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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是皇民嚮往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