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是100%完全支持鞭刑的,因為確實那些人真的是罪大惡極,而且再犯率十分的高,如果不給他們狠狠的教訓,他們根本就不會怕
但...我看到這篇文章之後,基本上大幅的改變了我的想法,台灣男性真的被法律殘害的很嚴重,除了要浪費一年多(加等兵單)的時間當兵之外,連虐待罪犯的刑罰也只針對男的,更可笑的是提案者竟是一名男性立委,我真的覺得很可悲...😢
因此衷心希望廣大的男性以及為男性著想的女性能投下寶貴的“反對票”
為的不是反對“鞭刑”這個刑罰,而是必須遏止性別不平等、屠殺某一性別的法律再次出現
PS:謝謝大家耐心的把文章看完🥹
若要批評者,請提出有邏輯的道理來,只會一味批評又提不出有邏輯的見解的人,根本就是🤡
還有,這裡討論的是政府訂的「法規」,不要跟我說什麼月經或生小孩之類的話,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