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幾天的煎熬

匿名
我在騎行途中看號誌是紅燈和右轉號誌,這時為了看導航所以低頭看導航,而快接近入口時我抬頭看發現右轉箭頭消失了,只剩紅燈,所以我緊急剎車,這時後方機車就追撞了過來。
這邊的路口很奇怪,警方說可以不用看號誌就可以右轉,但是做筆錄時雙方都是說是看到綠燈或者紅燈。
我不太相信這個路口不需要看號誌所以跟公路局確認,得到的結果跟我一樣,是需要看號誌的。
但是去警局看監視器時,警方的立場還是站在對方的,警方認為撞擊的點不是我講的是在停止線前。
因為監視器是看不到撞擊的點,所以警方只能自己判斷,所以立場還是一樣是站在對方的
現在的每一天都是煎熬
我認為我在紅燈時剎車是正常的動作,但是紅燈轉綠燈又那麼短,警方和車鑑會不會誤判
而且對方算是明顯的應注意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距離、在路口處未減速慢行
對方有沒有打方向燈我忘了,因為都是在外側右轉專用道,我是有打方向燈的。
但...就是很擔心,兩次車禍都是我被撞,第一次是無肇責,但是這次呢?
還有為什麼都是我被撞? 我很好撞?
現在騎機車都騎得非常慢,而且都會卡到別人,雖然是違規停車的問題就是了,不然我通常都會騎在最右邊,而且發現有些人都以為我是故意卡位的,所以搶在我前面後用比我慢的速度,慢慢騎,最後在我在安全的位置超越或者超車後還被他按喇叭,明明我都是以安全為優先,而且也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阿。怎麼會按我喇叭呢,我慢慢騎也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