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次的登記攝影卻成為痛苦夢魘

將近半年的時間一直嘗試放下,每當想起或看到那些照片:懊悔、痛苦和焦慮的感受仍會讓我緊張發抖,所以嘗試寫成文字抒發。 原本預計登記結婚時是想找另一家攝影,但因為一些原因很臨時的確定日期、也在春節期間原本想找的攝影休假沒有回覆,在DCARD上看到另一家、也就是後來找的攝影F,卻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 當時的攝影合約裡面有一條●甲方簽署本拍攝合約即同意乙方可將作品公開分享,讓好作品分享給客人欣賞。 天真的我們理解的「作品公開分享」,大概就是一般的人像照、合照、好看的照片之類。 直到某天晚餐滑限時動態時,卻看到攝影F分享的四個組圖裡面:有一張是先生和我以及狗狗的手放在「結婚證書」上的照片,不是遠景、 **而是直接對著證書內容、包括我們雙方姓名、住址、身分證字號、以及家人的名字**!而這些內容就這樣被放在店家公開的限時動態裡。旁邊配圖是我們清楚的正面照。 (現在打這一段文字時還是會雙手冷汗發抖、感到恐懼!) 當下就有立刻傳訊息請對方下架,後續的處理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攝影F的文字乍看不斷抱歉、其實始終避重就輕、轉移焦點:例如我們最在意的個資問題、攝影F卻說我們有簽約授權肖像權?我們其實其實只是想要一個真心誠意的道歉、卻連**一個「對不起」**都沒有收到, 事情到今天還是讓我非常的自責、痛苦、丟臉和懊惱:因為這些事情、那些照片根本也全部作廢,只要看到就會難受要怎麼做紀念?紀念個資被公開在網路上嗎??真的非常受傷。 而因為家裡長輩身患罕見疾病、已經無法下床,也不可能重找其他拍攝。(當時就是趕著在住院前拍照才會找這個攝影F!真的悔不當初) 也許對這位攝影F來說:不過就是一次生意和宣傳,卻是毀掉我們一生一次的回憶跟長期的痛苦噩夢!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糟糕!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都能一切順利,世界和平。 除了攝影F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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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布~~~~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提告 帶著那些截圖去警察局處理唷! 不要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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