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震撼!逃逸外勞年收破60萬,現行罰款根本是笑話?(內附終結黑工破產提案,求討論!

大家有沒有發現,現在台灣街頭、工地、甚至東南亞舞廳和小吃店,失聯(逃逸)外勞越來越橫行?新聞說全台失聯移工已經逼近 10 萬大關了,酒駕、販毒、洗錢車手一堆,底層治安黑數根本快炸開。 很多人整天罵勞動部毫無作為,但大家知道為什麼警察根本抓不完嗎? 因為現在打黑工的「獲利太高、風險太低」了! 殘酷的現實:打黑工年收比你各位還高! 很多人以為外勞很可憐,但其實他們逃跑去工地、農寮打黑工,每個月隨便現領現金 5萬到 7萬元,我還在抖音看到在出租日租套房,月收入可能會破十萬,一年的年收入可以來到 70 萬甚至 80 萬元!有些可能會逼近百萬,這些都是他們日常生活違法的工作。 反觀我們現行的法律,抓到逾期滯台只罰 3 萬到 15 萬元。對這群年收 70 萬的黑工來說,這點錢根本只是繳點「黑市營業稅」或「保護費」,完全不痛不癢!被抓到了,只要兩手一攤高喊「沒錢」,台灣政府還要犯賤用我們的就業安定基金,免費買單代墊他們的機票送他們回國,根本把台灣人當跨國提款機! 新增年資累進罰款新法 1️⃣ 數字直接拉到累進重罰 既然一年多罰幾萬她們不怕,那就罰到她們幾年存的錢一秒變零、回老家還要背一輩子債! 以法案通過「生效日」開始計時(法律不溯及既往): • 失聯第 1 年: 基本罰鍰 10萬元。 • 失聯第 2 年: 金額翻倍至 25萬元。 • 失聯第 3 年: 金額跳增至 35 萬元。 • 失聯第 4 年: 金額飆升至 65 萬元(直接抄光黑工一整年的年收)。 • 失聯第 5 年以上: 一律開罰 100 萬元天價罰鍰!讓「時間」變成她們頭上的財務定時炸彈。 2️⃣ 設定「一個月自首適應期」,自費回國引爆自首海嘯 法案通過後,給予 30 天的黃金緩衝期。在這一個月內,如果黑工自己走到移民署自首,一律適用舊法(輕罰 1~5 萬、免收容),但必須全額自費買機票。 一個月過後,新法百萬計時器正式啟動!這會逼得全台黑工在倒數前,主動吐出打黑工存的隱形存款。 3️⃣ 外勞喊沒錢?直接扣押「台灣黑心老闆」財產 外勞高喊沒錢不要緊,給她每個月 5 萬元現金的台灣違法老闆、地下工頭絕對有錢! 新法必須連坐:如果移工無法繳清累進罰款,剩餘的 50 萬至 100 萬罰款,直接由非法雇主連帶全額賠償! 執行署直接查封工廠、扣押台灣老闆存款。 4️⃣ 增設不良移工通報專區,許多外勞不管是家庭工或是各行各業,總是會有一些品行不良、工作不認真、態度擺爛、或是涉及一些刑法(例如偷竊、吸毒、酒駕者),雇主可以由這個專區通報後,讓更多仲介知道這個人也讓雇主有更多選擇,讓惡質外勞在台灣找不到工作。甚至應該讓他們直接自費回國。不應該讓他們繼續留在台灣工作。有些人只是進來台灣把第一份工作當成跳板,這件事情在家庭看護工時常發生,剛進來台灣不到一個月,就開始擺爛不做說要換老闆,他們的同鄉教他們如何鑽台灣的法律漏洞! 我們要將這些法律漏洞封死,不讓他們在台灣為所欲為! 大家覺得我這個提案如何?如果這項法案在公共政策平台發動連署,你們願意幫忙附議,逼勞動部和內政部出來面對嗎?歡迎大家底下留言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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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檢警系統就知道啊 每日的通緝犯外勞比例越來越高呵呵呵 現在從詐欺開始蔓延至肇事逃逸與公危惹 這種嚴重國安問題沒人要管 社會現實是沒人敢動嘛 反正出事自己承擔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