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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台灣曠世經典詐欺鉅作-----「上引水產」!台灣真人真事但完全沒有改編,就是要騙到你!!持續上映中 Until...…. NO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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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曠世台灣詐欺經典鉅作 ——-「上引水產」 (生魚「騙」喔依西內) 補上104 上的徵才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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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很多的重點在昨天9/14號的勞資爭議調解正式被證實了 這場「勞資爭議」,不是勞方與資方之間產生的爭議,是不折不扣的「詐欺取財」刑事犯罪 這次換我轉換概念了 原先我是使用詐欺得利的字眼 我現在要用「詐欺取財」這四個字 保全最一開始該拿到從上引水產那邊的「簽約金」 直接被黃國豪用合約名目扣下來 壓在「簽約」之際以外的時間給,不知道別人是不是真如他們所言次次月拿到 這點我不確定 但我這邊確實是被壓在簽合約後的21天後給 簽約金給的時間點跟有人跟我說的可以拿到的時間不一致阿 後來也確實沒給 我就是相信你「皇家保全」處長黃國豪 才簽合約,結果最一開始該給的錢就先用合約騙走? 就算給你用另一個層面的法律解讀黃國豪的行為 也是嚴重侵害保全的工作利益 沒有這麼重要的工作利益 我為什麼要早上四點半起床趕搭五點的「公車」 只為了準時上班? 然後上班還是做那麼辛苦的工作 我確實跟你「上引水產」保全大主管陳冠福說 我無心生活,我重點是要拿到薪水 但不代表我不想睡覺不想休息 一天通勤三小時就是壓縮我的睡眠時間 睡眠時間直接影響工作表現跟工作辛苦程度 然後你陳冠福敢這樣糟蹋人家 再來說你兩個小時摺不到76個紙便當盒太扯了? 請問保全合約法律效力範圍不及於上引水產 然後我三天工作不只受氣,還被積極羞辱、霸凌、偷拍、不友善對待 你到底哪來的底氣要我在辛苦上班休息後在休息時間休息時 去跟你拼一小時152個紙便當盒? 我根本就拿不到「簽約金」、「久任獎金」 簽約金壓在8/20給,我查過了,最後根本沒有8/20給付的簽約金 久任獎金我拿不到 因為你們就是把我叫回去然後進行精神虐待 不是真心要我在「上引水產」上班 不會讓我久任!久任性質的獎金我拿不到!!!! 台北市中山區聞名香港、泰國、歐美的台灣高檔觀光餐廳「上引水產」,許多遊客到這邊不免都要搖身一變,變成YouTuber , 因為要在這個舉世聞名的台灣餐廳拍美食影片,然而,在光鮮亮麗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食背後卻隱藏著極度醜陋不堪、讓善良老實的人聞風喪膽的驚悚台灣鬼故事。 「上引水產」的員工都有一個「福利」,就是「久任獎金」! 這件事是「上引水產」的店長說的 保全隊長(保全直屬主管)也說薪水以外的錢,是「上引水產」給的 (這部分事實足資認定) 「上引水產」是個商場,這個商場除了普通的員工外,還有「保全」這個職務。 我清晰記得我在7/20號到上引水產二面時,在了解業務工作內容時 當下的想法是:哇靠這邊保全的工作真的是跟台灣公務員考試中的「法學緒論」有得比欸 都是「包山包海」 我當下就被嚇到 但我還是在7/21號去上班了 一路上班上到7/27號 這當中業務工作有 1.客人入口處「噴酒精」 (噴久了,虎口位置超痛,而且很熱腳很痠,其實很累) 2.客人出口處在出納結帳的位置詢問客人是否在結帳後還需要放置商品購物籃子的「推車」,客人結完帳後不需要了,保全要將推車推到門口擺放好 3.客人出口處的推車多了時要從出口處將推車「推」到客人入口處,進入商場後將推車推到入口處出納櫃檯附近的位置放好,以便讓客人進入時可以使用推車 4.客人出口處出納櫃檯要維持整潔,櫃檯上的籃子原則就是留3個,超過的保全要主動把它拿到外面擺放好 5.客人出口處的籃子累積到一定高度時要把它們從出口處推到客人入口處放進商場海鮮池旁、推車旁擺放好,以便讓客人取用 6.客人出口處出納櫃檯保全站立後面的後櫃檯底下的「筷子」要由保全來「補」,補的方式根據出納女員工文佩的說法,要由保全「徒手」從二樓員工出入口的位置把裝滿筷子的「箱子」「搬」到一樓的後櫃檯底下放好,這個部分是「上引水產」出納女員工文佩說的喔,不是我自己說的!我自己的作法是「用推車」搬,不「徒手」搬!!!! 當我問文佩能否用推車時 她是說:還好吧!這個不會很重啊 我問她:妳搬過嗎? 文佩:我有用手去接過啊 嗯!所以不會很重的想法是來自於妳自己「接手」而不是從二樓遠處「徒手」搬到一樓的後櫃檯 我終於明白了,累的人是保全不是妳,當然「不會很重」啊 完美詮釋「站著說話不腰疼」 7.每天第一班站出口的保全要負責把紙箱(不用的)拿三個到出納櫃檯讓出納女生切割,因為很多買完商品後會需要紙板 8.客人購物完後整理商品會到出納正前方的長條型桌子,桌子上的「紙板」太少了也是由保全來補! 然後紙板太厚放不進去「紙板盒」時,現任出納主管「佩甄」會出言要你怎樣把紙板放進去紙盒,雖然最後有補了聲「謝謝」之類的話,但本質上態度並不客氣! 後續從她動輒偷拍保全的行為綜合判斷,「她」對保全其實並不好 我記得有次她的外送到了,我不知道是她的,她有用極度不尊重的語氣跟我講話 因為過度於不客氣,我當場傻眼就沒有理她,她拿完外送從我旁邊經過時還要嘴我說外送是她的 喔!難怪妳會偷拍我了 原來我老早就讓妳不開心,難怪妳要這樣對我,早說嘛! 9.根據我的判斷,保全這崗位上非常重要的一項業務是客人出入口管制,客人不得從入口出去,因為入口位置沒有防盜系統 客人也不得從出口進去,因為「上引水產」有它的規定,這涉及賣場秩序,畢竟「出納女員工」看到客人從出口進去時,會暴走!會花時間費口舌去嘴保全,目的就是不要讓客人從出口進去! 10.最具爭議性的一項保全業務內容 「摺便當盒」!!!!!!!!!!!!!!! 這項工作對我而言是「大魔王」 因為我摺便當盒速度跟其他熟練的人比起來,確實偏慢 不過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項「保全」的工作,是幫忙性質的,此可觀諸於此項業務執行時間是在保全的「休息時間」可知悉! 但!!!!!!!!!!!!!!!!!!!!!! 你「上引水產」的保全大主管 「陳冠福」 (我就直接指名道姓了,你們既然是這樣惡意操作,那就是不能再讓無辜的人受害,如果以後再亂糟蹋別人,都是有可能被當事者進行追究,除非是不上網阿伯 但上引不找阿伯當保全吧) 竟然要求保全在「休息時間」一小時要摺152個紙便當盒,給你一個禮拜時間辦到,不然就「少休半小時」,多在商場「工作半小時」,陳冠福是有說週末 因為週末便當盒使用數目比較大,摺太慢會不夠使用 所以摺便當盒的數目在週末會變得確實極度重要 的確跟保全在休息時間以外的工作時間所做的事重要程度是一模一樣的 摺便當盒的速度在週末時是這份工作的重要業務無誤 簽約前保全主管的確就是跟我說週末摺便當盒速度太慢就是少休半個鐘頭 然後 我要補一個 記得陳冠福跟我說戴文漢是你們的隊長 我是要求他摺三袋(相當於228個便當盒) 這樣確實摺便當盒的速度就是非常重要的阿 再拿夜班保全的例子來說 這個夜班保全是會提早到上引水產上班喔 到底提早多久來上班我不是非常確定 但確定的是 提早來上班做的事都是在摺便當盒 而且摺超快 上引水產保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摺便當盒 就是物之交易的重要事項 然後皇家保全處長給我說這工作是輔助性? 是輔助性,不是重點 上引水產的主管會這麼嚴格的要求? 摺便當盒是在休息時間進行 保全主管陳冠福會在這休息時間進行所謂的職務監督管理喔 他侮辱我的那個事件完美呼應我現在的主張 他就是利用我摺便當盒的速度太慢以指導名義進行人格重大侮辱 標準的「假指導;真霸凌」 基本上這項事情日後公開了 不會有人不覺得那件事是合理管理權的行使 那個用字查了一下是貶抑性用字沒錯 而且是利用主管管理下屬時做的 還是在員工簽完合約要在上引水產久任後做的事喔 時間點是上班後的第6-7個鐘頭之間 而且霸凌情境是設定在「休息時間」「摺便當盒」時 嗯,所以 你陳冠福還真的是等於親口跟我說 對!這份工作摺紙便當盒跟保全出入口執行的勤務是同性質的,「一樣重要」!!!!! 但是摺紙便當盒,根據公司主管們的說法,一開始一小時不用摺到152個,76個就差不多了 結果你陳冠福竟然瘋狂嚴格要求保全在這種辛苦工作崗位的「休息時間」要摺到152個便當盒? 還是說 這並不是嚴格要求 這份工作本來摺紙便當盒就是一個大重點? 11.保全「巡邏」時是要到地下二樓把停車場客人隨手丟的「推車」推到電梯旁並且以呼麥方式讓保全工作同仁知道「台數」 12.保全第一班在客人出口處早上要拖地(出納女員工有在保全講話時插嘴嘴保全說:啊是不用拖地喔?),所以拖地掃地也是保全的主要工作內容,還包括擦桌子、把微波爐電插上、微波爐跟洗手台上的抹布置換、補衛生紙 13.保全客人入口處早上要澆花、準備保麗龍箱、把垃圾桶推到讓客人可以隨手丟棄垃圾的位置 上面這些才是「上引水產」「保全」 這個工作崗位的「日常」 其他「真的」保全性質的業務,像是授信總機(忘了確切專有名詞)等等都是幾分鐘內就教完 事實上一整天只有剛上班時會一點點點點時間做性質上為「保全」工作的「業務」 一天12小時有11個小時59分都不會處理的「保全業務」 根本就只是「包裝」在保全工作業務裡面而已,不是真的是這份工作的重要業務!!! 你說這份工作的真正業務是摺紙便當盒還更合理 我只因為摺便當盒動作不夠快就被藉端羞辱為XXX(太難聽我不想說) 被刁難也都是從這項「休息時間」進行的業務上由陳冠福保全總主管親自執行 美其名是說保全要防小偷,但事實上一整天12小時根本大概不會有竊盜行為,就算有「商品未結帳」的情事,也是「上引水產」自己的出納員工去注意跟處理的 這個部分我在「上引水產」工作最後一天,還真的有碰到客人把未結帳商品放在「保溫袋」中,最後是出納女員工追出來要求結帳的 但當時這個疏失他們有想嫁禍給我的企圖喔!因為隊長戴文漢確實有過來跟我講這件事,是我多做了一個動作我才沒有讓你們把這件事的黑鍋成功丟給我背! 況且,根本沒人教保溫袋裡可能也有未結帳商品的情況 事情發生了不也是「上引水產」自己員工處理才避免掉「財產權受損」? 我在「上引水產」擔任保全八天 除了最後一天 其餘時間可是完全沒有類似竊盜事件發生 可見,這個「上引水產」「保全」的職務非常有可能本身就是一個包裝 實際上,這份工作性質上就是「餐飲業」的工作 今天勞資爭議調解時,委員說了 如果是保全要端盤子的話 那的確就真的很像餐飲業了 但是 上引水產保全雖然是沒有「端盤子」,不過客人結帳時,「確實」會有出納女員工要求保全把客人的購物籃子從推車上抬到出納櫃檯 這是真的! 這件事從「上引水產」出納女員工以唱雙簧的方式「言語酸爆」我的那件事完全證實 出納大姐確實是要我「幫忙抬一下」,接著文佩才能職場霸凌我 「上引水產」員工職場霸凌保全的事實剛剛好可以拿來作為佐證上引水產的保全確實需要幫忙抬商品籃子 對!保全不用端盤子,但卻要抬籃子!!!! 而且我在「簽約前」就已經有被要求「幫忙抬籃子」到櫃檯上的喔 我當下還拒絕了 沒錯!這次我就真的拒絕了 因為簽約前我根本不知道為何保全要幫忙抬籃子?為什麼? 這是保全的工作嗎? 真正的重點是 你上引水產出納大姐叫人抬籃子的用詞不是讓人感覺到有受尊重 妳叫我「弟弟」?請問我幾歲了? 有真心把人家當工作夥伴,會叫「名字」,怎會叫弟弟? 客人跟我要美工刀,我跟妳這位大姐要時 妳不是直接拿給客人 而是在我要跟妳拿時故意放在桌上 這是沒有尊重人的意思 幫忙做保全份外的工作也只是被利用的份吧 整間「上引水產」的員工就不是真的要我在這邊上班 敵意式環境圍繞,一整天被排擠的感覺很難受 「皇家保全」處長黃國豪也確實在跟我簽約「之際」有明確說出 搬東西這件事確實本來就不是保全該做的 不該做的該做的都沒關係 重點是給該給的錢,對員工好一點 工作時間要做事 不要不被尊重,做事也合理理所當然 但在簽約前7/21-7/27這段期間 我的確有察覺上引水產對員工感覺不是很好,有點苛刻 當然這份工作確實非常累 我在跟「皇家保全」簽「勞務契約」時,合約上月薪是48000 我覺得不對 48000的保全工作怎會辛苦 成這樣?48000的保全工作不是這樣的!這點我非常確定 這個部分「皇家保全」自己的保全也親口說了跟我一樣的話 (此事實仍舊堪予認定) 在被「上引水產」跟「皇家保全」詐欺得利得逞後 我確實扎扎實實的去「做了很多功課」,就如同戴文漢在我第一篇Dcard文章底下的留言一樣 我去做了很多功課,但我做功課是為了要證明你們在「犯罪」!!!! 我去聯絡上跟我有相類似遭遇的網友,從他那邊我了解到,原來「餐飲業」工作的起薪落在36000 跟那個網友所有對話的重點 就是這個餐飲業起薪差不多36000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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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刻發現 靠!保全一天工作12個小時 餐飲業8個小時 如果餐飲業是以36000月薪計算 12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就是54000 對!!!!!就是54000 就是這個「皇家保全」在104上面刊登的徵才廣告上的月薪54000 中!!!!! 而且讓人驚嚇的是 餐飲業員工8小時以外的4小時 都要用「加班費」計算 如此一來 月薪會超過54000非常多 我沒算,但感覺就是差非常多 所以這份工作在「業務上」就已經 先被「包裝」一輪了 本質上應該算「餐飲業」的工作,被弄成像個「物業工作」 回想起我在跟「皇家保全」處長正式「簽合約」時,黃國豪說了這一句話 「把它當餐飲業做就對了」!!!!! 對 這份工作本質上就是餐飲業 根本不是什麼保全工作 就算有保全色彩,但與其說這份工作是保全,倒不如說餐飲業員工更實在,差別在沒人會說你是 「端盤子」的,因為真的沒有端盤子,他們也不會要你端盤子 因為這個要求ㄧ做下去 公司的詭計就會直接被拆穿 所以 「上引水產」「保全」這份工作是假的,其實就是餐飲業 為什麼要這樣操作? 因為保全工作是要用 勞基法84-1條奴工條款 這樣公司就在 「購買」員工「勞務提供」的這項營運成本上,可以大幅度縮減 餐飲業的工作被包裝成保全 請問 這算不算是「掛羊頭、賣狗肉」? 詐欺意味超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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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國際保全確實在7/21-7/27給的薪水 就是跟上面講的一樣 把人當成血汗賤工 「上引水產」資深保全確實跟我說 這邊很多保全做一天就不做了啊 主要是公司說的完全(不怎,話說到一半把完全改成不怎)不一樣 當然 餐飲業的工作當然跟保全常態性業務內容不一樣 不然呢? 更賤的是 「錢的部份」 餐飲業性質的工作被當成保全,順理成章的要做「保全」性質的工作,所以實際上 「上引水產」「保全」的真實業務樣貌是80%餐飲業員工20%保全 一份工作要被當成兩個人用 這樣的話 上引水產「保全」這份工作的勞務價值根本不只54000,是遠超過54000! 然後 54000中的6000被抽出來包裝成 「久任獎金」、「簽約金」 此時的「包裝」已經從業務工作內容進入到月薪了 非常確定的是勞務契約確實是48000 簽約金➗12個月加上去才是月薪 該拿的錢被包裝成簽約金、久任獎金,本來就是員工的錢被拿來當成談判籌碼,最狠的在後面 而這筆「簽約金」、「久任獎金」基本上不是真的要跟你簽約、要你久任 事實上是要用合約的方式進行詐騙,因為 「皇家保全」跟「上引水產」 根本就不希望保全「久任」 保全不「久任」的法律意義是 兩間公司可以少給錢,有「財」上面的利益!! 基本上保全都已經簽合約了 自然而然是都會知道這份工作不久任的意義就是自己要把簽約金吐回去,這樣這份工作就拿非常少的錢,笨蛋才合約簽下去不久任吧!!!! 但是公司就是有手段可以讓你 「不久任」 以我這邊來看 我跟「皇家保全」簽合約跟勞務契約的重點都圍繞在 我不被「公司」以逼迫的方式離職 簡單說,就是不願意被職場霸凌 所以要讓我沒辦法久任的手段只要用「職場霸凌」就能得逞 這樣做的意義是 「公司可以節省人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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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判決還真的可以看得出來黃奕瑞(三井餐飲集團負責人,同時為「上引水產」負責人,上引水產是三井的旗下公司) 真的是對「錢」這件事計較到很全方位欸 買東西買貴了都可以告人 告人還有依據的,系爭合作公司合約條款都有在約束的 簡單來說 就是不買貴啦!買貴就告人 這判決書可是把你大「上引水產」負責人做生意的「態度」跟「原則」 解釋翻譯到非常到位喔 但當自己在買「員工」勞務提供這件事上 不只不願意買貴,還要強迫人家賣你便宜的勞力 人家不願意賣,你就用合約把人拐騙進來 然後再利用刻意製造違約事件讓人拿不到應該領的錢 這手段已經是犯罪 「騙」簽勞務契約是騙局 「簽」合約是騙局中的騙局 自家員工利用員工隸屬於不同公司屬性去惡意操作 成功帶到人家要理所當然賣出「低廉」的勞務提供這樣的結局 心也太狠了吧 省營運成本省到員工薪水上會不會太沒品? 然後手段是利用糟蹋人性尊嚴 這真的是很壞的 網路上隨便找都找得到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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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標錯價嗎? 你確定? 我在上引水產擔任保全時發現身為觀光勝地遊客打卡台灣知名商場 竟然只能用現金不能用信用卡結帳? 這個跟去曼谷的Central World不 能刷卡消費省錢是非常荒謬的有什麼不一樣 我這句的意思是去曼谷各百貨公司消費都能刷卡省到錢 但在台灣的「上引水產」無法 因為它們要省成本 這種客人省錢店家吸收手續費的事情 對於上引水產來說 就是標準的蔡秋鳳的經典名曲歌名 「爽到你艱苦到我」 難怪大上引水產都只能用現金消費! 「上引水產」更早之前更被員工踢爆使用過期干貝的事 過期甘貝使用盒數是304盒 哇塞!那次省的真的可以說非常大筆呢! 網路上youtube上可以說是各家新聞台都有新聞報導 附上文字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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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 消費者的健康都比不上利益了 遑論保全的工作利益跟尊嚴 「上引水產」用這招對付自家員工過嗎? 還是都用這招在欺負自家以外在「上引水產」上班的員工? 認真說 這樣也太缺德了吧 上引水產保全工作那麼辛苦 皇家保全,上引水產的兩位主管(分別店長跟陳冠福) 不約而同異口同聲說這工作非常辛苦的 怎敢用這種手段去欺負做這種工作的人? 太辛苦的工作就沒人想做 這全台灣的勞工都有的共識吧 除非錢比較多 會來做這種工作的人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怎麼敢這樣糟蹋別人?竟然只為了省錢 八點檔的劇情都不敢這麼寫吧 哦我忘了 「上引水產」是部「電影」 到底有多少人當過這部電影的主角? 短短七月八月兩個月保全走掉四個 「六月」報到的保全隊長戴文漢親口說保全走好幾個 我是他「唯一」想保住的人 這麼多年以來到底有多少保全遇到這種相類似詐騙? 這麼多年過去了,上引水產跟皇家保全兩間公司到底省下多少人事成本 取得多少不法財產利益? 高薪低報少給勞工局多少錢? 上引水產霸凌我的方式是 「用假的事情」去對我進行「刁難」 並且做主張,以便日後叫我滾 達到讓我「做白工」的目的 (正式上班前幾個鐘頭就無緣無故被荒謬性別羞辱) 這段時間的「勞務提供」都會是廉價的!!! 這個勞務提供不是只有詐欺得利的「利」喔 現階段已經正式變成「財」了 因為變現了 是「詐欺取財」了!!!!!! 我要講我的例子了 「上引水產」保全大主管陳冠福 在我正式上班第一天 在員工出入口處教訓我「態度差」 他給我舉了兩個案例 這兩顆案例都是假的、不真實 最後給我說 「不要再讓我聽到類似的抱怨」 這類的話 意思是再發生的話 之後會要你滾 但他說的話都是假的 請問 這跟「假車禍、真詐財」 有什麼不一樣? 「假的職場歸咎理由」+「你離職」 這個離職的意義就是「做白工」 因為有簽久任合約,沒有久任 就等同於付出低廉的「勞務提供」 這個「勞務提供」於領錢時就變現了,是「財」無誤! 這樣根本就是「假車禍、真詐財」 的「詐欺取財」!!!!!!! 而最令人憤怒的是 這個結果是由不受保全跟保全公司合約約束的「上引水產」來執行 原先我這邊是只有因為跟資深保全對話完後才驚覺遭設計 跟「皇家保全」處長黃國豪簽訂合約時明確說了怕被惡整 不接受被公司以逼迫的方式自己離職 在賴上面抱怨「上引水產」店長請喝飲料直接漏掉保全 在賴上面直接說陳冠福沒有不尊重我,以他的立場維護公司利益也沒錯 結果簽完合約後 正式第一天上班就被陳冠福重大人格侮辱 下午店長請喝飲料,這次包含保全 我自然解讀成歡迎我回來的善意表示 結果接下來就是被「皇家保全」「公司」以外的「上引水產」員工職場霸凌 這完全就是針對合約客製化的「詐欺」犯罪 最後合約沒辦法走下去 「上引水產」會說你跟保全公司簽的合約跟他們無關 「皇家保全」會說霸凌你、侮辱你的不是「公司」的員工 兩家公司各自主張同時支持著彼此 確實兩間公司就是我說的那樣 看一下9/14號勞資爭議上引水產出席主張的部分就好了 就這樣看就好 是不是跟我最一開始發文時說的一模一樣? 在今天開完 「勞資爭議調解」後 在我所理解的事都是真的這部分上又添加了好幾分的確信 今天 我問了「皇家保全」我這邊手上都沒有一份跟皇家簽的勞務契約、跟合約 結果勞資爭議代表皇家發言的人 說:「為什麼要給你合約?」 ?????? 所以 合約簽了保全這邊身上沒有 只有保全公司有 也就是說 合約保護你公司不保護保全 保全權益受損要做主張時 「皇家保全」可以讓你因為沒有合約而無法做主張 這意味著 「合約只約束你保全不約束我公司」 「皇家保全」都已經這樣了 「上引水產」更是可想而知 「當然」不受保全跟保全公司所簽訂的合約約束啊! 再看一下今天「皇家」出席女代表 所說 今天「皇家」用的字眼就是 「久任獎金」 已經不是「簽約金」了喔! 跟我正式上班第三天中午時收到 「皇家保全」李襄的賴訊息 「不要想太多」、「久任獎金」、「聽文翰隊長的就對了」 的文字意義一模一樣 「簽約金」已經悄悄轉換為「久任獎金」的用字了 因為你沒有久任,所以我用久任獎金做主張 因為你要簽合約,所以我用簽約金跟你主張 而且今天就那筆「久任獎金」做處理時,可是完全沒有提到「依比例」返還的部份喔 這確實是口頭上承諾,白紙黑字的「合約」上面是沒有的東西 超賤!!! 就跟我想的一模一樣 幾年前那個被「皇家保全」處長黃國豪用民事訴訟把「簽約金」吐出來的那個判決就是完美證據! 黃國豪走民事訴訟時 是用「久任獎金」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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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當初那名保全合約已經走完超過一半了,但黃國豪要求返還獎金的金額是「全額」 沒有「按照比例」啊 就跟今天一模一樣,都沒有提到按照比例返還那筆獎金 對了,物價飛漲 幾年前的「簽約金」6萬到115年的7萬2差不多吧 (我還是簽66000的領取簽約金合約勒) 如果6萬是合約走完超過一半要討回的錢 按比例你簽約金要給到12萬欸 這有可能嗎? 不可能!!!!!! 把簽約金告到吐出來就是當初實拿金額 合約走完超過一半還是要你把簽約金全部吐還回來 那些詐欺得「利」的勞務提供 已經變現成薪水了 薪水被合約詐騙方式以合法途徑拿回去 是詐欺取財無誤 合約就是騙局 最後 黃國豪主張對方曠職 依照勞基法第12條做主張 跟我這邊真的如出一徹 我剎那間明白當初那個保全 為什麼要曠職? 為什麼被告民事要把錢吐出來 卻沒出庭,甚至也沒寫答辯狀? 因為 不會贏 保全已經吃大虧了 當他回過神來發現 一切都是騙局時都已經太晚了 保護自己的部份在合約上沒有白紙黑字! 被「上引水產」弄的部份無法證實 所有的一切都只能自己吞下去 工作做不下去,法律不能主張 當然只能曠職啊 我現在遇到的這件「詐欺取財」 事件完美詮釋了當初那名保全 所面臨到的困境 當所有的一切都看懂後都為時已晚,虧吃了,工也做了 可能連尊嚴也不見了 (或是其他部份受到侵害) 當然只能走到曠職 然後任由「皇家保全」黃國豪去告民事訴訟 擺爛不處理,因為不會贏!!! 我現在反而希望 當初那個保全他是因為 工作太累做不下去而曠職 不然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根本人間鬼故事,可憐! 雖然做不下去的可能性很低 畢竟都「簽約了」 大家都能理解違約的意義是什麼吧! 讓大家看看這兩份班表 七月份班表跟八月份班表 七月份班表上面多出來的那四個名字中 他們的排班是什麼狀況? 請看看這三個人的班表 七月份第二排第三排第四排的部分 我是第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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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個人做了一段時間後 他後面就沒有班了 後面的班被新人取而代之取代掉了 而我呢?就是取而代之的下一個人,「之」是取代掉別人的那個人 是一個接替著另一個,再由另一個接替! 我這邊接替掉的是他們口中腦袋有問題的那個保全 我7月月薪才領到6090,看到上面那張 不是血汗賤工,是什麼? 然後我八月班表的排班邏輯 跟「機動保全」的方式一模一樣欸 都是月休11天 機動不是「上引水產」固定的保全 我跟機動一樣 所以我也是機動保全,臨時工性質而已 不是正式員工阿 確實該上班的另外5天被排到莫名其妙的商辦 我在上引水產的保全工作性質 就不是固定班底阿 我絕對會被替代掉 只是我自己先察覺異狀 先翻臉 所以 沒有真心要「上引水產」「保全」久任的意思啊! 這樣操作法哪裡是有要人在這邊待久的意思? 而且我現在要變更我的判斷了 他們並不是要用簽合約的方式把我拐騙回去讓他們糟蹋同時填補人力需求! 是他們壓根就沒有人力不足的問題 以下有他們在104徵才廣告上面 底下的喜歡人數的截圖 11個~30個 這數字根本不可能是有在缺人力的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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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像是有缺人的職缺嗎? 完全沒有人力不足的問題吧 比較像是源源不絕的人力讓他們浪費 噢不 是讓他們用簽合約的方式進行詐騙 接著就是得到不法「勞務提供」 「勞務提供」變現之際 就是從「詐欺得利」正式變成 「詐欺取財」的階段!!!!!! 我跟「皇家保全」李襄理的對話是 他沒有要我真的簽合約,他只是希望我幫忙到月底 整個賴對話全部都是你可以再幫忙幾天嗎? 這完全就是把人當成「免洗筷」 不是真的要用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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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被當成血汗賤工了 難怪7月21-7/27薪水只有6090 這是以月薪54000去計算的嗎 連勞務契約上的48000都沒有吧 的確沒有要給你54000月薪的意思啊 真的沒有啊 上面對話說沒有久任所以沒有獎金當然沒有54000 但簽約後還是沒給阿 而且簽約後「上引水產」員工,以陳冠福起首為頭霸凌 其他員工聯合共同霸凌 最後決定你能不能久任的裁判就是陳冠福本人 那你最後當然是要被趕走啊 用霸凌你的方式還不滾 之後就是「上引水產」要出大絕招 直接要求「皇家保全」叫你不用再去了 確實有保全做一個月後被「上引水產」要求「皇家保全」 公司請保全不要再去那個案場的例子喔 工作「一個月」欸 依照簽勞務契約面試的那天說的 上班一個禮拜後就要決定要不要簽合約 都上班一個月了,合約自然早就簽啦 但「簽約金」根據李襄理的說法 給付日期是壓在次次月 那這樣的話 依照李襄在賴上面的邏輯、皇家勞資爭議出席女的說法 沒有久任當然沒有久任獎金阿 所以那名在上引水產任職「一個月」的保全 就是被騙做白工做一個月 這麼辛苦的工作一天12小時領48000? 還是連48000都沒有? 「皇家保全」是高薪低報喔 勞保局那邊是給你54000的月薪低報成38200 確定公司會給以「48000」作為月薪計算基礎核發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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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範圍已經涵蓋到勞保局、健保署 這當中涉及的犯罪並不僅侷限在詐欺而已 「皇家保全」到底涉及多少犯罪跟不法以及取得多少不法金額 根據我在8/10號領到七月薪水「前」幾個鐘頭的要求保密電話 「皇家保全」的黃國豪處長的確是勞資慣犯 黑社會也沒有他這麼黑、黑社會還講道義他不講道義 他就是在詐騙、在職場霸凌 但是 沒有你大「上引水產」 黃國豪怎樣對我進行詐騙? 如何進入到既遂? 保全同事沒爛人,大家分別做好自己的事各自減輕彼此工作負擔 哪有可能做不下去? 就是「上引水產」的員工要跳進來,保全才有辦法給你「準時離職」啊 保全不離職大「上引水產」怎樣節省人力成本? 「皇家保全」要怎樣不給這筆「簽約金」? 要怎樣跟勞保局健保署交代? 本質上54000月薪低報38200 當然要保全不要做久阿 保全不久任對兩間公司、對高薪低報這部分 都能解套!一箭雙鵰,一切都算得剛剛好 算計保全同時架空法律規定,還真的是實踐大學設計系出來的人才 只是不是設計衣服 是設計人!!!!!! 這群人在上演的戲碼根本 已經不是瞞天過海續集可以當成 電影名稱的 這部電影應該名為「上引水產」 整部電影劇情就是在搞詐騙 「掛羊頭、賣狗肉」、「假車禍、真詐財」、「吃霸王餐」、「騙保全騙勞保局騙健保署騙法院」、騙局中還另外有騙局 貨真價實的詐欺題材電影 我看就把發生在我身上真實的情節作為電影預告 然後旁白是 2026年曠世台灣詐欺經典鉅作 ——-「上引水產」 (生魚「騙」喔依悉捏~) 台灣真人真事,但完全沒有改編 就是要騙到你!!!!!!!!! 「上 引 水 產」 持續上映中 until .......... NO IDEA _______ 「上引水產」前傳
心情

我被設計了,跟仙人跳一樣!老實人不可不讀的離譜陷阱(二更)台北上引水產

二更,(更),果然,收到薪水,就說非常驚悚吧,月薪54000,7/21-7/27,實領「6090」這真的就是法院見好見滿,______,保全界的驚濤佈局、驚悚的犯罪情節,在這敬告各位北部想從事保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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