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攻堅毒犯住處時候,發現3男2女竟然照顧一個臨時撿來智能有點障礙的小女孩(還去夜市幫她買內衣褲和睡衣),2個阿姨通緝犯把她洗的乾乾淨淨,餵她吃飯,那時候我們進去房間時候,兩個女的第一反應是翻身覆蓋在小女孩身上(她們以為是仇家)
昨天晚上接到電話,小女孩已經回到家了(之前在安置家庭,因為她生活自理能力不足,雖然已經9歲,還不會自己洗澡和好好吃飯,表達能力有限)
小孩由祖母照顧,母親前往北部工作,父親離婚後換電話和無法聯絡,祖母行動不便
社工有幫小孩申請失智老人那種定位手環和在小孩脖子上掛上項鍊,墜飾上有小孩名字和負責社工聯絡電話(做的很像裝飾品)
也在安置期間,安置家庭的媽媽一直教導小孩講自己的名字地址和背社工聯絡電話
社工也安排小女孩去特殊學校,希望能申請到住宿和補助
我將安置後情況ㄧㄧ通知那照顧過她的五名通緝犯,其中一個阿姨還高興地哭了
她:「真的好可憐,很擔心,怕她是被丟掉的,有回去就好,謝謝你」
五個通緝犯都說出獄後想去探望這個女孩
其中一個罪比較輕的(是這女孩主要照顧者)說出獄後,看能不能教小女孩做手工香皂,她之前是在網路賣手工香皂的,她說擔心小女孩長大沒有一技之長
電話都打完後,我坐在局裡木椅上,有點不知道怎麼描述內心的感覺…..
備註:
想教小女孩做手工肥皂的應該兩個月會出來(因為只有吸食,沒有其他案底),另外幾個可能要看情節去判,10年或是加減
然後…我的想法是「曾經有過的善意即可,不一定要實現」
他們能夠在自己也被通緝的情況下照顧他一段時間,因為他們未來的人生也很難走,他們有那個心即可了,沒有做到也就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