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的責任

「你看起來很好打,我揍看看,這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 聽起來很荒謬對吧,任何人聽了都會叫我去看醫生而不是被害者 但性侵案卻不是如此 ““不論一個人如何,都不是成為被傷害的理由““ 我女兒跟我說 她必須要費盡心思保護自己,言行舉止,穿著打扮,回家路線,會議空間,這些無一例外 原因不是因為怕成為被害者 而是「受害時,她才能成為沒有問題的受害者」 這到底是三小爛困擾,開車應注意未注意嗎??! 我他媽安全駕駛,好好停等紅燈,被智障攔腰撞上 我第一個要高興的是 我沒有肇事責任? 然後我還要擔心智障問我為什麼沒注意有車靠近 但我他媽只在意我的車被撞爛了! !! 打完官司我拿到賠償了,我修了車了 但要是被強姦的是我女兒 ,誰他媽來修好我女兒的身心! 別跟我談賠償,我只想把那個畜生的生殖器切下來餵豬 要是受害者是我老婆,就算你老婆是木乃伊,我都說她勾引我! 別跟我說什麼不一樣,什麼車子人不能類比 這裡只有加害者跟被害者的敘事結構 要是聽不懂,你該去學跨領域結構整合,聽不懂就去問AI 這個社會沒有能力管好加害者,只能去檢討被害者 對於騷擾性侵這事,半數以上的人口佔有絕對優勢 女人被性侵,永遠都有一個理由解釋,因為她做了什麼沒做什麼所以被害 女人保護自己,永遠都會被冠上想太多敏感等問題 你們有沒有發現,台灣很少檢討男性被害者 當受害群體是男性,基本上錯的就是加害者 被詐騙:受害者笨 女人被強暴:女人不會保護自己 男人被強暴:我也想當受害者 遇到渣男:人帥真好 遇到渣女:幹 賤人 女兒上大學了,我現在每天都很擔心她 我能幫老婆小孩建立心理防線 但我現在更想送他們去學格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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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串吧!光天化日下誰敢動手?! 重點在「危邦不入」! 如果長期泡夜店,喝個爛醉,讓人有可趁之機,有心人不害你害誰?!穿再保守也沒用! 台灣治安算好了,只要你不要經常在聲色場所流連,不要在密閉空間和男性單獨相處,多半不會發生什麼事!因為知人知面不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