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對方態度惡劣

我是不是人太好🙂 前陣子發生了一場小車禍(?) 機車後照鏡被後方超車的騎士撞裂,雙方都沒受傷。 但對方撞完後完全沒有停車的意思,直接騎走。 我當下有稍微追上去拍下車牌,之後就直接到警局報案。 警方表示那個路口沒有監視器畫面,不過後來還是成功聯絡到對方,對方也承認確實有擦撞到我。 後續對方指定了一間餐飲店作為和解地點,我想說是公共場合,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答應前往。 結果到了才發現,那間店竟然就是他們一家人自己開的🙂 因為後照鏡已經裂掉,考量到行車安全,我在和解前就先去車行更換了一支原廠後照鏡,總共也才700元。 結果見面後,對方竟然開始指責我: 「你怎麼可以先換?」 「我們有認識的車行,可以換得更便宜。」 「你這樣先換就是不對。」 ????? 不是欸,今天是你撞到我,而且撞完還直接離開現場。 我沒有要求什麼額外賠償,也沒有獅子大開口,就只是換一支700元的原廠後照鏡。 難不成在等你處理、等你找便宜車行的這段期間,我就得一直騎著後照鏡破裂的機車上路嗎?^_^ 後照鏡裂掉本來就有行車安全疑慮吧? 明明是被撞的人,最後卻還要被肇事者指責。 到底是我太好說話 還是有些人真的很會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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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車禍後覺得真的不要當好人,當學教訓,真的有下次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對方搶快違規左轉,對方沒事我受傷送醫,對方也是態度惡劣不覺得自己有錯,一直跳針說雙方都是綠燈,打電話不接傳簡訊才回,還怪我不挑他休息時間打給他(? 調解時一直在滑手機不尊重人,最後30000和解,還讓他分三期,發現理賠員跟調解員也沒什麼屁用,理賠員說上法院我拿不到這麼多,調解員說車損對方沒算我折舊就不錯了(? 車禍時對方都說人跟車都沒事,之後又說車子也要修,看到我精神賠償開30000也說他肩膀酸痛 (誰沒有肩膀酸痛🙄🙄🙄 真的很想告他過失傷害,因為對方態度真的極差,後來轉念當替自己積點陰德,也希望對方可以遇到跟他一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