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對方態度惡劣
我是不是人太好🙂
前陣子發生了一場小車禍(?)
機車後照鏡被後方超車的騎士撞裂,雙方都沒受傷。
但對方撞完後完全沒有停車的意思,直接騎走。
我當下有稍微追上去拍下車牌,之後就直接到警局報案。
警方表示那個路口沒有監視器畫面,不過後來還是成功聯絡到對方,對方也承認確實有擦撞到我。
後續對方指定了一間餐飲店作為和解地點,我想說是公共場合,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答應前往。
結果到了才發現,那間店竟然就是他們一家人自己開的🙂
因為後照鏡已經裂掉,考量到行車安全,我在和解前就先去車行更換了一支原廠後照鏡,總共也才700元。
結果見面後,對方竟然開始指責我:
「你怎麼可以先換?」
「我們有認識的車行,可以換得更便宜。」
「你這樣先換就是不對。」
?????
不是欸,今天是你撞到我,而且撞完還直接離開現場。
我沒有要求什麼額外賠償,也沒有獅子大開口,就只是換一支700元的原廠後照鏡。
難不成在等你處理、等你找便宜車行的這段期間,我就得一直騎著後照鏡破裂的機車上路嗎?^_^
後照鏡裂掉本來就有行車安全疑慮吧?
明明是被撞的人,最後卻還要被肇事者指責。
到底是我太好說話 還是有些人真的很會得寸進尺🙂
